发布时间:2025-07-0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 |
简介: |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和雪瑞,企业地址: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拖枝村冷链物流中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河道采砂;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业务。 2023年10月通过公开投标取得原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采石场采矿权。投资改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023年12月14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颁发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为5334232023127150 156153,有效期限为柒年(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30年12月28日),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 30万吨/年,矿区面积 0.4648平方公里。根据2024年7月1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44号)及《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要求,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改、扩建,将矿山建设规模扩建为50万t/a,为中型采石场生产规模,服务年限2.6年,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明溜槽+汽车运输方案。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令修订)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了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2025年5月16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增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并编制和提交《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2025年7月4日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并提交《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在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企业有关人员的大力支持,同时引用了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资料。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吴华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 |
报告审核人: | 郑 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吴华、吴映琴、杜达衡、许玉才、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钱局东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吴华、吴映琴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5.16-2025.7.15;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维西县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距维西县城325°方向14.7km,其2000国家地理坐标系为东经:99°13′56″~99°14′10″,北纬:27°16′17″~27°16′30″,矿区面积0.4648km2,行政区划属维西县保和镇管辖。矿区有约2.5km简易公路通至主公路边(德维线),主公路至维西县城公路里程12.2km,为柏油路,主公路至昆明公路里程为740km,其中230km为二级路,510km为高速公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3423MA7TGE8TOU 名 称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和雪瑞 注册资本 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住 所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拖枝村冷链物流中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经纪;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农作物栽培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谷物种植;谷物销售;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与农业生产经 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测绘服务;河道采砂;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评价结论: 评价组在现场踏勘及相关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分单元辨识了项目建设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预测事故后果严重等级;按编制提纲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相应的评价方法,评价该项目建设方案与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符合性,采用定性定量的方法分析评价其安全性及其发生事故后的后果,提出对应的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或建议。根据各单元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定性定量评价,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形成以下安全预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总体上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建设项目采用露天矿山常用的采剥方法,采矿工艺成熟可靠,开采工艺参数与所选设备匹配,矿山开拓运输、防排水及供配电系统设计符合矿山实际,建设方案总体上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其中矿山部分采剥设备、开拓运输设备、供配电系统设施属于利旧设备设施。 3、评价组认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滑坡(坍塌)、火药爆炸及其他伤害等潜在的生产安全事故,该建设项目在建设施工和生产过程中,通过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建设安全设施和落实本次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的事故能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评价认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5年7月4日 |
左:吴映琴(评价师) 中:业主 右:吴华(评价师)
左:吴华(评价师) 中:业主 右:吴映琴(评价师)
1-终稿正文(维西县保和镇高泉村老柞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预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