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钢公司鹄山石灰产线易地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
简 介: | |
本项目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山事业部鹄山作业区石灰产线异地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原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日产400吨高活性石灰项目已关停,且设备废弃,不在本项目中使用,本项目主要在新钢厂区内西南角预留场地再建设一座 600t/d 产量的双膛石灰窑,以及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项目产品活性石灰主要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自用,目前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对活性石灰数量的供应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电弧炉配套新建高活性石灰生产线项目生产的活性石灰无法满足烧结厂对数量需求,且新余齐奥矿品有限公司日产400吨高活性石灰项目关停,难以为烧结高效高质量生产提供保障,而双膛窑是十分优秀的竖窑,窑型充分地利用了烟气余热,保证了该种窑具有很高的热效率,国内应用越来越广泛,因此该公司将引进先进设备,建设新钢公司鹄山石灰产线易地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公用辅助设施已经在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弧炉配套新建高活性石灰生产线项目建设完备。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万宇浩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王冠、李景龙、王波、郑强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万宇浩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2.24-2025.4.15;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钢公司鹄山石灰产线易地升级改造项目的设备、工艺技术先进,在国内有成功经验,选用的设备以及配套设施自动化程度较高,其安全运行可靠程度是可以预期的,其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安全风险是在可控范围内的。该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建设方在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执行。 | |
提交时间: | 2025.08.15 |
0336(终稿)(已排)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钢公司鹄山石灰产线易地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