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铜硅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铜硅瀛共青城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材料一期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1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铜硅瀛共青城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材料一期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

江西江铜硅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简介:


江西江铜硅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2 8 日正式组建成立。其组建方包括南昌大学岳之浩科研团队、江西铜业鑫瑞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南昌大学共青城光氢储技术研究院,三方持股比例分别为 49.095%45.45%5.455%。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高新区科技一大道与火炬六路交叉口光电产业园二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405MAC8HRTQXX ,法人代表:岳之浩。公司业务广泛,涵盖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与销售,同时还积极开展新材料技术研发与推广服务,以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销售和研发等业务。

2025527日,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通过了该项目立项备案申请,并出具项目名称为江铜硅瀛共青城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材料一期项目项目代码:2505-360482-04-01-340132)》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江铜硅瀛共青城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材料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 500 吨新型硅碳负极材料、二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 500 吨新型硅碳负极材料,本项目为一期工程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约1.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项目拟定员100人,其中技术及管理人员20人,生产及辅助人员80人。

对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其注释分析可知:该项目行业类别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其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外购硅烷、乙炔、多孔碳、液氮等作原辅材料,通过硅沉积、碳包覆等化学气相淀积工序,生产得到硅碳复合负极材料。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生产工艺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项目在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中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原料:硅烷、乙炔,保护气体:氮气,废气:氢气,燃料:柴油、天然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使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中乙炔列入其中并且年用量超过规定数量标准,但该项目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行业目录,因此,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通过对该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乙炔、天然气(燃料)

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为鼓励第十九项:轻工,第11项中的硅碳负极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88号修订)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79号令修改)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谢寒梅、李景龙、王冠、王波、郑强、檀廷斌、黄香港、周红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寒梅、李景龙、王冠、王波、郑强、檀廷斌、黄香港、周红波

技术专家:

秦赋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李景龙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5.01;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预评价报告的有关资料。

评价报告:


通过对江西江铜硅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铜硅瀛共青城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材料一期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以及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危害程度等的分析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主要为多孔碳、硅烷、乙炔、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燃料)、天然气(燃料)等物质。回转炉尾气含氢气、硅烷(未反应的)、乙炔(未反应的)等混合物(浓度极低),产品为硅碳负极材料。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辨识,属于危险化学品有:硅烷、乙炔、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柴油(燃料)、天然气(燃料)、氢气(尾气)。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温灼烫、触电、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淹溺、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

3、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该项目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4年版)》(国办函[2021]58号)(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告2024年),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 年第 3 号),该项目不涉及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的规定,乙炔、天然气(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5、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拟采用DCS控制系统实现生产数据管理和过程自动控制。

6、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取得了发改委的项目备案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等相关的要求。

1)该项目地区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经分析对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建设项目选址是安全的。

3)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4)厂址距离G70高速大于100m,距离铁路线大于100m,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

5)本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无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无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等)和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无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无低密度人员场所(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

3、生产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装置四周设有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4、生产车间的层数、面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厂房和库房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及以上。

5、总平面布置中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要求。

6、本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

1)生产工艺装置单元:

生产工艺装置单元火灾、爆炸、窒息、触电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机械伤害、灼烫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2)电气子单元火灾、爆炸、继电保护动作异常、全厂停电事故的危险程度为Ⅲ级;触电、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危险程度为Ⅱ级。

3)仪表自动化子单元DCS分散控制系统失灵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压力差压测量装置故障、温度测量装置故障、自动调节系统失控故障、自控电源系统失电故障、自控接地系统故障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4)空压氮气装置子单元容器爆炸、压缩空气、氮气管道阀门开裂、电气电缆火灾及触电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压缩机机体振动、压缩机抱轴或轴承损坏、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5)给排水子单元溺水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窒息、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6)除尘子单元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机械伤害事故危险等级为Ⅱ级。

7)废气处理装置子单元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事故危险等级为Ⅱ级

8)储运系统单元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车辆伤害事故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窒息、淹溺、机械伤害、化学灼伤危险程度均为II级。

9)特种设备单元容器爆炸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物体打击、高出坠落事故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如下:

火灾、爆炸

由危险等级排序可看出,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是生产车间、硅烷/乙炔气站房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

8.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本项目输送硅烷、乙炔等易燃气体管道、装置因为没有设置防静电接地设施;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不防爆,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一旦发生泄漏会造成火灾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违章作业等造成火灾爆炸。对于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硅烷、乙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以上列举的几种情况,在生产过程中应作为重点予以防范。

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能力,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在实际工作中还应重点重视以下措施:

1)安装符合要求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防止雷击、静电聚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带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设有良好保护措施,防止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得到控制及受控的程度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则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安全评价结

1工程选址在规划的工业园内,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2、建设项目在严格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报告所述的安全对策措施完成后,项目运行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综上所述:江西江铜硅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材料一期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该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照片

ad2c10a0-c022-4306-9a18-24fc70f87e3c.png 

左一:谢寒梅,右一:李景龙

提交时间:

2025.8.11

(终稿)江铜硅瀛共青城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材料一期项目预评价.doc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Copyright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赣ICP备11006889号-1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