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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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中亿树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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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6000t/a鞋用胶黏剂、处理剂、固化剂及工业用粘合剂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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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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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中亿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南中亿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7月,法人代表饶志勤,注册资金50万元。厂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富田工业区富田三路,是一家以生产鞋用胶黏剂为主的私有企业。
公司于2015年10月22通过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70号),有效期至2018年05月20日,许可范围为:6000t/a鞋用胶黏剂、处理剂、固化剂及工业用粘合剂。
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有甲苯、丙酮、丁酮、环己酮、异氰酸酯(HDI)、聚氨酯树脂、甲基异丁基酮、二甲基甲酰胺、120#(溶剂油)、烷基酚醛树脂、乙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聚乙烯醇、乙酸乙烯酯、过氧化合物、酚类化合物及产品(胶黏剂)等危险化学品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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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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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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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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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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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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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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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冠、马 程、朱小华、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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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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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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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8.02.27-2018.05.14;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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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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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单位名称:定南县中亿树脂有限公司
厂区地址:江西省定南县富田工业园
法人代表:饶志勤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现有生产规模:6000t/a鞋用胶黏剂、处理剂、固化剂及工业用粘合剂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5】0870号
许可日期:2015年10月22日至2018年05月20日
许可范围;鞋用胶黏剂、处理剂、固化剂及工业用粘合剂
公司简介:
定南县中亿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南中亿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7月,法人代表饶志勤,注册资金50万元。厂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富田工业区富田三路,是一家以生产鞋用胶黏剂为主的私有企业。
公司于2015年10月22通过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70号),有效期至2018年05月20日,许可范围为:6000t/a鞋用胶黏剂、处理剂、固化剂及工业用粘合剂。公司现有从业人员共20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评价结论及建议:
9.1安全现状综述
7.1.1项目的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定南县中亿树脂有限公司的6000t/a鞋用胶黏剂、处理剂、固化剂及工业用粘合剂生产项目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变配电室等。生产原材料主要有甲苯、丙酮、丁酮、甲基异丁基酮、环己酮、乙酸乙酯、乙酸乙烯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二甲基甲酰胺、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聚乙烯醇、聚氨酯树脂、酚醛树脂、松香改性树脂、氯丁橡胶、120#溶剂油、防老剂、过氧化合物(BPO)等。产品为PU处理剂、PVC处理剂、黄胶、接枝胶、水性聚氨酯粘合剂、水性PVAC粘合剂。
2、由于生产中有上述危险化学品,所以装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害危险。同时,生产运行中还存在有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多种危险因素和毒物、噪声、高温、粉尘等有害因素。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也直接影响生产装置本身的安全运行。
3、在上述危险与有害因素中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是工程的重要危险因素,而异氰酸酯(HDI)、苯酚等的毒物危害是装置的主要有害因素。
4、通过对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查明了系统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种类与分布状况,并通过辨识确定项目生产场所和储存所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未达到《标准》规定的临界量,不够构成重大危险源。
5、企业的原料甲苯、丙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6、企业生产涉及的甲苯、乙酸乙烯酯、苯酚和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7.1.2项目设置的主要安全设施
(1)生产车间、原料、产品仓库按有关规范设置了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探测器,并在门卫室设置有有毒气体报警控制器。
(2)胶黏剂生产工艺的反应釜设置有釜温自动控制装置和循环水冷却装置。
(3)企业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甲苯、乙酸乙烯酯、苯酚和乙酸乙酯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采取了以下措施:
1)操作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了作业证;
2)生产和储存场所设置了淋浴和洗眼设备;
3)生产和储存场所设置有可燃气体报警仪;
4)企业配备两套以上防护服。从业人员配备有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毒面具;
5)甲苯、乙酸乙烯酯、苯酚和乙酸乙酯瓶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防止阳光直射。
6)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制定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必须对容器等进行安全处理,并办理安全作许可证,须穿戴好耐酸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毒面具,外面要有人监护;
(4)反应釜和蒸馏塔的换热夹套均设计了连接循环冷却水管线,用于冷却反应物料。
(5)反应釜的气相管线引至冷却装置进行冷凝处理。
(6)各种机械传动设备的传动部位泵连轴器等应设置规范的安全防护罩。
(7)生产作业场所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机口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安设了符合《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规定的防护栏杆。
(8)企业按有关规定动作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防化雨衣、高筒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
(9)企业设置有消防供水管网,并在厂区内按规范设置有2个地上式室外消火栓,其保护范围小于120m。
(10)企业的循环消防水池容积为360 m3,可以满足规范要求。循环水系统设置有消防泵2台、循环水泵2台,单台流量为100 m3/h,扬程32m,可以满足消防供水要求。
(11)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设置了相应品种和数量的化学灭火器。
(12)企业设置一台100kw的柴油发电机,应急用电可以保证。
7.2主要评价结果综述
评价人员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危险度分析、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评价等定量评价方法对工程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取得了相应的评价结果。
1)危险度评价结果表明,由于项目所涉及的化学危险品危险性较高、种类较多,但在生产场所危险物料的数量相对较少,因而生产车间的危险度分值为9,属于低度危险场所。但是原料仓库单元的物料储量较大(大于100吨),危险度分值为17,属于高度危险。产品仓库的危险度分值为12,属于中度危险场所。
2)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看出,该《胶黏剂生产项目》的生产车间的作业条件危险性相对稍大,其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分值为45,其风险程度为可能危险。其余是生产车间的中毒、窒息风险及原料、产品仓库的火灾、爆炸风险和中毒窒息风险和机电维修单元的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电气伤害等风险,危险性分值在8.4至22.5之间,其风险程度为比较危险和稍有危险。
3)企业安全设施措施符合性评价结果
(1)厂址无不良地质条件,其地基承载力强,能满足建筑物的承载要求,交通便利。装置所在地区地震裂度为VI,发生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小。
(2)企业装置的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物料输送便捷,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紧凑、合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企业生产区道路宽度4m~6m,主要生产车间、装置周围设置环形道路,厂区道路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5)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分级、评估,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企业按有关规定对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设置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7)企业对火灾爆炸、灼烫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触电、起重伤害等危险设置了较为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可以较好的预防各类危险的发生。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8)企业的生产区设置有较为完善的消防灭火设施,通过当地公安消防机关验收。
(9)该生产装置设置有较为完善的防雷设施、接地系统。
(10)企业对生产中存在有毒物、噪声振动和高温热辐射等职业危害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与设施,使尘毒、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害得到了较好控制。
(11)企业主要相关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装置的主要安全设施较为完善,并运行正常,少数尚未完善的部分,企业可以通过整改完善。
(1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对照检查表明,该装置符合安全生产许可的有关条件。
7)本次评价对定南县中亿树脂有限公司存在的不符合要求内容提出了整改建议,公司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安全缺陷已经基本消除。
7.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定南县中亿树脂有限公司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企业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通过整改后满足要求,现有的安全设置较为完善,且运行正常。多年的生产过程,表明装置的生产方法合理、工艺成熟、装置、设备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开展较好,生产至今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评价认为定南县中亿树脂有限公司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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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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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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