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浏阳市奥斯特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化改造及调整生产类别改建项目进行专项安全评价,项目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奥斯特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此次改造的工房共79栋工库房(新建42栋工库房、改建37栋工库房)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浏阳市奥斯特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具备:生产一区:组合烟花类(B、C级);生产二区:组合烟花类(B、C级)、喷花类(B、C、D级)、吐珠类(B、C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