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新建2栋工房、改建27栋工房、调整工房用途14栋,总计新改建及调整用途共43栋工房新改建项目进行专项安全评价,项目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具备:升空类(旋转升空,C级)、吐珠类(C级)、喷花类(C、D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浏阳市新亚华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此次改造的工房共43栋工房(新建2栋工房、改建27栋工房、调整工房用途14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