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14
赣安办字〔2018〕18 号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2月12日和2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4号)和《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12号),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鹿心社、省长刘奇、副省长吴晓军等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遵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现将两个《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江西省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明电〔2018〕1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落实,强化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管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租赁行为,提高执法检查的严肃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严把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关,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附件: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4号),网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zwdt/gwgg/201802/t20180213_175891.shtml
2.《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12号),网址:http://www.chinasafety.gov.cn/zwdt/gwgg/201802/t20180212_175884.shtml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