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13
赣安监管(办)字〔2018〕26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
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应急与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提高全民应急与安全科技素质和防灾意识,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厅函〔2018〕3号)要求,现就我省举办2018年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8年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定于5月19—26日举办,主题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展示应急与安全科技成果。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防灾减灾救灾”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展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应急和安全新技术开发应用情况,宣传科技创新在防灾减灾救灾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突出作用,推动应急与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普及。
(二)举办专题科普活动。针对公众需求,举办互动、体验、参与性、趣味性强的群众性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组织专家进行科普讲座,推动应急与安全科技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公益活动,推出适合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特点的科普活动。
(三)开放应急与安全科技资源。活动周期间,有关单位要有序向社会开放应急和安全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基地、实训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支撑平台等科技资源,增加公众现场实感体验。组织社会公众观摩应急救援演练,观看安全和应急的微电影、教学片、宣传画册等,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接触应急和安全科技,体验应急和安全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注重宣传报道和活动效果,提高活动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并于5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省安监局。
联系人及电话:吴振东,0791-85257032
电子邮箱:wzd@jxsafety.gov.cn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