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LNG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燃气设施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项目名称 | 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LNG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燃气设施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 介 | ||
为满足天津市武清区“煤改LNG”涉及的居民用气需求,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在武清区投资建设调配供气场站及配套燃气管网,为新兴燃气武清区煤改LNG涉及的197个村庄的居民用户供应天然气。 本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LNG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涉及的中压燃气管道及其计量柜、阀门井、调压箱等设备设施。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孙喆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冠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彬、孙喆、谢寒梅、黄伯扬、檀廷斌 |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彬、孙喆、谢寒梅、黄伯扬、檀廷斌 | |
技术专家: | 周红波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李彬、孙喆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6.9;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LNG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已取得武清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核准批复、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批复、许可文件。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6441-2025,武清区中压燃气管网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是可燃气体爆炸、管道爆炸、窒息等,重点防范的危险因素为可燃气体爆炸。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其实施指南辨识,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辨识,天然气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燃气管网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辨识,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辨识,燃气管网不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建城规〔2023〕4号,本项目燃气管网不存在安全重大隐患。 公司针对燃气管网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燃气管道、配套设备等方面已经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基本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主要领导及各职能负责人组成,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了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维护;针对项目实际制订了管网巡检管理制度、燃气入户安检管理制度等。 通过本次安全现状评价,新兴燃气(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农村地区煤改LNG项目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燃气设施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操作和处理故障的能力,以实现本项目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 ||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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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6年9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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