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中心烟花爆竹仓库经营(批发)
发布时间:2020-07-30
项目名称 |
吉安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中心烟花爆竹仓库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 |
|
简 介 |
||
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为(赣)YBPF[2018]JAS00003号,仓储设施地址位于吉安县横江镇屋头村委瓦庙前,公司现有员工11人,公司主要从事B、C、D级烟花类,C级爆竹类的经营(批发),库区占地面积22亩,库区建有4栋烟花爆竹仓库:6号1.3级烟花成品库面积756m2,平分为2间,设计存药量9000kg/间;7号1.3级爆竹成品库面积720m2,平分为2间,设计存药量17000kg/栋(由于外部环境有变化,现将设计存药量改为6000kg/间);8号1.1-2级烟花成品库面积90m2,1间,设计存药量1000kg/间(由于外部环境有变化,现将设计存药量改为500kg);9号1.3级收缴、回收产品库面积70m2,1间,设计存药量1000kg/间。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占伟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占伟 |
|
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占伟、王冠、黎余平 |
|
技术专家: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占伟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7月22日,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经过对吉安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中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吉安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中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现状评价总结论为:吉安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批发中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的储存经营现状符合储存和经营[B、C、D级]烟花类、[C级]爆竹类产品的安全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0 年7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