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
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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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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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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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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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始创于2011年3月,总投资390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元,占地71865平方米,位于江西省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是一家集磷化工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2015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24号,有效期2018年01月02日至2021年02月12日。许可范围:磷酸(3kt/a)、四羟甲基硫酸磷(6kt/a)、次磷酸钠(10kt/a)***。该公司于2020年03月10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 AQBWHIII202000014,有效期至2023年03月09日。现场勘查时企业生产状态正常,企业2018年01月02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未发生过职工死亡和其它重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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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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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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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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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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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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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香港、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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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冠、马 程、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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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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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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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06.4-2021.1.20;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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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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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单位名称: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厂区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区
营业执照:铅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信用代码:91361124571166880A)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自主经营和代理化工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凭资质证或许可证经营)
法人代表:王继强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现有生产规模:年产10000吨次磷酸钠及配套6000吨四羟甲基硫酸磷、3000吨磷酸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5]0824号
许可证日期:2018年01月02日至2021年02月12日
许可范围:磷酸(3kt/a)、四羟甲基硫酸磷(6kt/a)、次磷酸钠(10kt/a)***
公司简介:
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始创于2011年3月,总投资3900万元,注册资金1000万元,占地71865平方米,位于江西省铅山县精细化工园区,是一家集磷化工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紧邻上海、杭州、宁波等长三角经济发达城市圈,交通便利。
公司采用成熟设备,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并与浙江工业大学等多家科研单位合作。致力于新产品的研发和提高产品工艺技术与质量控制,公司自创建以来一直秉承高起点、高质量、高信誉的经营理念,并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关键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以追求磷产品精细化、高附加值等高端产品为发展目标。
该公司2020年03月10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赣 AQBWHIII202000014,有效期至2023年03月09日。
公司共设有七个部门,即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质量技术部、物控贸易部。公司现有从业人员共7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公司2人取得电工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6人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公司年操作日为300天,实行三班制。
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总经理王继强任安全生产委员会组长,蔡红阳、杨星星、傅丽琳、纪俞军、刘晖、潘财茂、张永星、韦程轩、黄丽萍、岳顺良等人为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环部,由安环部长杨星星负责日常工作。公司共配置有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考核合格证,安环部长杨星星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评价结论及建议:
9.1安全现状综述
1、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本次评价所涉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有:黄磷、硫酸、盐酸、甲醛溶液(37%)、液碱、双氧水、二氧化碳、磷化氢、磷酸、天然气(燃料)等。该公司的危险因素以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害、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为主,主要有害因素包括毒物危害、高温热辐射、噪声振动和粉尘等。
2、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版完整版)》,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磷化氢。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城镇燃气管理范畴,本次评价不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及《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公司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703号修改)的规定,该企业涉及的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公司涉及的磷化氢属于剧毒品。
根据《易制爆品目录》(2017年版),经辨识,该公司涉及的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公司涉及的黄磷、甲醛、磷化氢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公告[2020]第1号的规定,该公司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辨识,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进行辩识。该公司本次评价辨识范围内生产单元划分为5个单元,生产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划分为9个单元,202黄磷池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其余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企业现有生产装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进行了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了检测检验;对各类防雷建筑物、化工生产装置、设备,采取了防雷防静电措施;对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取了防护和治理措施。
6、企业成立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较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领导安全意识较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提高员工素质,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厂区内道路布置较合理,设置了消防通道,具有一定的消防疏散条件。设置了循环消防水池,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备。同时企业在生产区设置了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为从业人员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9.2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相关安全生产证照齐全;企业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现有的安全设置较为完善,且运行正常。企业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企业日常管理开展较好。评价时生产装置和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评价认为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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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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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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