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福鑫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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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名称  | 
			
				 德安福鑫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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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德安福鑫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液氧、液氩及液态二氧化碳储存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同时还调拨无仓储经营乙炔气、丙烷、氮气等工业气体。企业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工业园欣晟砼旁,占地面积14631.4m2,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现有员工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人,法定代表人周皆元。 该企业建有20m3液态二氧化碳储罐、20m3液态氧气储罐、10m3液态氩气储罐及储配站,涉及氧气、氩气和二氧化碳的储存、充装和经营,同时贸易调拨无仓储经营乙炔气、丙烷、氮气等工业气体,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辨识,液氧、液氩、液态二氧化碳、乙炔气、丙烷、氧[压缩的]、氩[压缩的]、氮[压缩的]等属于危险化学品。该经营单位于2018年03月19日由九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九危化字 [2018]000395号),有效期至2021年03月18日。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年第5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13]14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申请证照延期的所有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提供安全评价报告。德安福鑫气体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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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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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信息 
					识别卡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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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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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成员  | 
			
				 
					李佐仁  | 
			
				 
					1800000000201141  | 
			
				 
					034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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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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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编制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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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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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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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应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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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1、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辨识,该站储存经营的氧气、氩气及二氧化碳等工业气体属于不燃气体,其中氧气属于氧化性气体;贸易经营过程中还涉及乙炔气、氮气、丙烷气等气体,均为压力下气体,同样存在容器爆炸的危险和中毒窒息的危险,其中,乙炔气、丙烷气还是易燃气体,又是高压储存,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氧气高浓度时及其他工业气体具有中毒窒息危险性。乙炔气、丙烷气等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2、该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物料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的临界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该公司储存、充装工艺进行辨别,该企业中储存、充装工艺不属于化工工艺。所以不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容器爆炸、火灾其他爆炸、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冻伤、高温、与手工操有关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等,同时可能存在人为失误和管理缺陷。 
					5、储罐区危险度评价:储罐区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这是由于企业采取了相应措施,其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 
					6、总体布局与常规防护设施、工艺和设备设施、公用设施等检查情况,除气瓶所充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现场检查出现混装,氧气瓶充装氩气外,其他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7、该储配站的特种设备及强制检验设备、设施检验情况、公用工程设施等检查情况,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8、企业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和气瓶操作人员,可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9、德安福鑫气体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储备项目的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安全、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以及常规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要求;电气设备安装、消防验收均符合要求;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对机械伤害防护措施、安全管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该企业申办相关的安全经营许可的条件检查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德安福鑫气体有限公司项目经营过程中,企业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采取了相应的技术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其风险可控,在可接受范围,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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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2.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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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参加人员  | 
			
				 
					邱国强、李怀新、周皆元(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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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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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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