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玉山石油分公司城西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1-02-20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玉山石油分公司城西加油站

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玉山石油分公司城西加油站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1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320国道以南规划路以东(城西)

法定代表人:陈宇理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零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玉山石油分公司城西加油站的委托,组织专家小组,针对该加油站经营、储存场所、经营条件、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方面进行检查评价,依据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现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标准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檀廷斌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檀廷斌、苏睿劼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占伟、苏睿劼、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檀廷斌、苏睿劼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1.1;

主要任务: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玉山石油分公司城西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玉山石油分公司城西加油站

注册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320国道以南规划路以东(城西)

联系电话

13979376889

传真

 

邮政编码

 

企业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

非法人类别

分公司☑          办事机构□

经济类型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私有制□

组成形式

外商投资

登记机关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宇理

负责人

顾云峰

职工人数

5

技术管

理人数

1

安全管

理人数

1

经营场所

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320国道以南规划路以东(城西)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储存设施

地址

加油站站内

建筑结构

单层钢制储罐

储存能力

120m3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主要消防安全设施工、器具配备情况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状况

备注

干粉推车

MFTZ35

1只

正常

 

干粉灭火器

MFZ8型

12只

正常

 

二氧化碳灭火器

3kg

2只

正常

 

灭火毯

1m2

5床

正常

 

消防沙池

2m3

1个

 

 

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

剧毒化学品

成品油(储量)

其他危险化学品

品名

规模

用途

品名

规模

用途

品名

规模

用途

 

 

 

92#汽油

30m3

车用

 

 

 

 

 

 

95#汽油

30m3

车用

 

 

 

 

 

 

0#柴油

30m3*2

车用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的汽油、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2)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颁布,703号修改)可知,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588号修改)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5)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6)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7)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8)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分析,该项目涉及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等。其中火灾、爆炸为主要危险因素;其余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三、评价结论:

1、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三级加油站。

2、成品油储罐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该加油站危险度评价,油储罐区为中度危险;加油站安全现场检查表符合要求。

4、该加油站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该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执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合所述:该加油站达到安全生产经营的标准,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安全条件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提交时间: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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