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艾春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0-11-22
项目名称 | 浏阳市艾春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简 介 | ||
浏阳市艾春出口花炮厂厂址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碧溪村, 2017年7月5日取得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7]012437,许可范围为:烟花类:喷花类(B、C、D)级、吐珠类(A、B、C)级产品生产,有效期至2020年7月4日,主要负责人为陈昌龙;该企业现有职工50人,总占地面积约420亩,建有工、库房等建构筑物共130栋;本项目是为浏阳市艾春出口花炮厂换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立,通过安全现状评价确定企业现有生产条件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 |
报告审核人: | 占伟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姚渊、朱俊 | |
技术专家: | 应宏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姚渊 | |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11月18日,安全现状评价 | |
评价报告: | ||
经过对浏阳市艾春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艾春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生产储存条件、厂内运输、工库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现状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艾春出口花炮厂具备:喷花类(B、C、D)级、吐珠类(A、B、C)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0 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