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浏阳市长文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0-12-30

项目名称

浏阳市长文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安全现状评价

简 介

该企业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洲田村,主要负责人为黄亮。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7〕011504,许可范围:烟花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C)级、旋转类(无固定轴,C)级、喷花类(B、C、D)级,有效期至2020年2月21日。浏阳市长文出口花炮厂由生产一区(原主厂区)及生产二区(原长乐生产线)组成,两个生产场所均位于浏阳市洲田村,其中生产一区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7〕011504(2-1),许可范围为烟花类:喷花类(B、C、D)级;生产二区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7〕011504(2-2),许可范围为烟花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C)级、旋转类(无固定轴,C)级、喷花类(B、C、D)级。厂区总占地面积约240亩(其中生产一区占地面积约110亩、生产二区约130亩),总建筑面积7488平方米(其中生产一区建筑面积3573m2、生产二区3915m2),设计有建(构)筑物共计168栋,实际有建(构)筑物168栋(其中生产一区76栋、生产二区92栋)。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建新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建新

报告审核人:

占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建新、姚渊、朱俊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建新、朱俊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年12月28日,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经过对浏阳市长文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长文出口花炮厂烟花生产条件安全现状评价项目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生产储存条件、运输、工库房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企业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现状评价结论为:浏阳市长文出口花炮厂具备: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C)级、旋转类(无固定轴,C)级、喷花类(B、C、D)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其中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洲田村的浏阳市长文出口花炮厂生产一区具备:喷花类(B、C、D)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洲田村的浏阳市长文出口花炮厂生产二区具备: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C)级、旋转类(无固定轴,C)级、喷花类(B、C、D)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0 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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