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状评价

浏阳市天鹰礼花厂烟花生产条件

发布时间:2021-06-10

项目名称

浏阳市天鹰礼花厂烟花生产条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浏阳市天鹰礼花厂成立于2003年9月23日,为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厂区位于浏阳市枨冲镇佳和村(原址为浏阳市枨冲镇沿河村,由于建制村合并,沿河村已与张家店村合并为佳和村,企业已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需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主要负责人为兰宇。该企业于2018年4月8日取得浏阳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75803196X7。2018年3月30日取得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湘)YH安许证字〔2018〕010219,许可范围:烟花类: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B、C、D)级、吐珠类(C)级,有效期至2021年3月29日;该企业为充分完善该企业生产线的硬件设施,同时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逐步达到本质安全化的目的,对各生产线不合理之处进行局部整改。整改项目委托湖南中化恒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专家组审查通过,设计审查批复编号:YHPF 〔2020〕Z-815号,设计生产范围:烟花类: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B、C、D)级、吐珠类(C)级。本项目是确定浏阳市天鹰礼花厂烟花生产系统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建新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建新

报告审核人:

占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建新、姚渊、朱俊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建新、朱俊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1年6月9日,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报告:

经过对浏阳市天鹰礼花厂烟花生产条件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浏阳市天鹰礼花厂烟花生产条件项目的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过程、现存厂区内的设施、装置、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措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现状评价总结论为:浏阳市天鹰礼花厂具备: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B、C、D)级、吐珠类(C)级产品的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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