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黎川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闭库销号
发布时间: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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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黎川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闭库销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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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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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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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黎川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位于江西省黎川县100°方向直距20Km附近。尾矿库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07′18.5″,北纬27°15′47.7″,行政区划属黎川县熊村镇管辖。
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由矿山自行建设。初期坝为一次性粘土碾压筑坝,坝体外坡比为1:1.75,内坡比为1:1.68,坝顶标高为+294.1m,顶宽约为9m,坝轴线长约76.6m。外坡坝设有干砌块石护坡,+287m标高设有宽度约为2 m宽的马道,干砌块石外坡比约为1:1.75。
2013年林列桢收购本矿山开始开展尾矿库的整改就较少排尾。
排水系统:尾矿库采用排水斜槽+连接井+排水涵管的方式进行排水。
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自2018年10月以来一直没有生产,也没有排放尾矿入尾矿库,该库实际上一直处于停用状态。目前,尾矿库坝高9.6m库内尾砂量约2.98万m3。
江西黎川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销号”及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闭库销号前的安全现状评价”的规定,以及《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现状堆积尾砂小于10万m3且总坝高低于10m的尾矿库,销号前应由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申请销号时不需要提交第(二)、(三)、(四)、(五)、(六)项内容” 的规定,于2021年10月,委托我中心承担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闭库销号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工作,为闭库销号履行简易程序提供技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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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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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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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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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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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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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许玉才、黎余平、黄伯扬、倪宏华、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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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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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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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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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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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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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价根据国家已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原则对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对导致该尾矿库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现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总坝高9.6m、已堆积库容2.98万m3,属于山谷型五等库。
(2)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存在滑坡(坝坡失稳)、洪水漫顶、渗漏,排水、泄洪构筑物破坏,裂缝,库区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不良环境因素、其他因素造成的病害。
(3)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坝型为粘土碾压筑坝,属一次性坝,筑坝材料、构造参数均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尾矿坝现场检查,坝体局部有裂缝,但总体无沉陷、扭曲变形、坍塌、滑坡、渗漏、渗流、沼泽化等不良现象,运行状况良好。库内无水,尾矿坝处于稳定状态。
(4)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排洪、排水构筑物结构型式、材料、断面尺寸均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运行状况正常,排水构筑物无变形、裂缝、断裂、堵塞、坍塌、跑浑、漏砂等现象。经分析、评判,排水系统能够满足排洪要求。
(5)通过对各单元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综合得分率为84.25%,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为B类库,即安全生产条件一般,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的尾矿库,为正常库。
鉴于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已停止使用多年,应尽快按有关规程规范、规范性文件要求办理尾矿库闭库销号手续,落实日常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尾矿库闭库销号后长周期安全稳定。
(6)江西黎川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中分析的危险、有害因素,积极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尾矿库长周期的安全稳定。
结论:经判定,江西黎川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属于正常库。鉴于黎川县熊村镇坊坪萤石矿尾矿库已停用,依据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应尽快落实闭库销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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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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