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万载县金源花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万载县金源花炮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简介: |
万载县金源花炮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该公司”)位于万载县三兴镇闹坪村,成立于2015年11月19日,2021年12月27日经万载县行政审批局变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MA35FHP04B,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喻清舒,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产品类别:烟花类、爆竹类、烟火药生产;产品分级:C级:产品分类:烟火药(仅限自产自用亮珠)、C级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二0二四年九月一日)烟火鞭炮燃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09月27日经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喻清舒,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单位地址万载县三兴镇闹坪村,证书编号:(赣)YH安许证字[2021]110247号,许可范围:产品类别:烟花类、爆竹类、烟火药生产;产品分级:C级;产品分类:烟火药(仅限自产自用亮珠)、C级组合烟花类,C级爆竹类,有效期2024年09月27日至2027年09月26日。 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对烟花爆竹相关申请事项的复函》(2024年05月28日),主管部门原则同意该公司申请许可范围不变化的情况下,在原厂区范围内增加1台烟花效果内筒装药机及相应配套工库房设施;在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对原生产线进行优化调整安全条件的论证。该项目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要求,对厂区进行设计,于2024年11月12日取得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宜市应急花炮项目审字[2024]0063号)。 该公司厂区占地面积280亩,建筑总面积15231m2。该项目涉及工库房共37栋,建筑面积3681m2。该公司本次设计年产能24万箱、年产值3000万,其中C级组合烟花类年产能16万箱、年产值2000万,C级爆竹类年产能8万箱、年产值1000万,烟火药(仅限自产自用亮珠)。该公司现有员工200人,其中专职安全员4人,兼职安全员8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相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已从事烟花生产和管理多年,其他从业人员以当地村民为主,经多次企业内部培训合格后上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根据2015年4月2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54号令)、《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安监管花炮字〔2016〕45号)等相关规定,该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改扩建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朱俊 |
报告审核人: | 郑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 姚渊 朱俊 谢寒梅 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无 |
技术专家: | 无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 朱俊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09.25-11.17;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通过对资料的审核和现场勘察,该项目外部条件、总图布置、生产工艺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性能稳定安全;生产项目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企业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制度。 本次评价的结论为:万载县金源花炮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许可范围不变化的情况下,在原厂区范围内增加1台烟花效果内筒装药机及相应配套工库房设施;在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对原生产线进行优化调整]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

3、(终稿已排)万载县金源花炮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