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金山九鼎出口花炮厂·申请许可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在厂区同一围墙范围内将43#配装封一体机等10栋工库房拆除重建,并对原厂区部分工库房优化调整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1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上栗县金山九鼎出口花炮厂 |
项目名称: | 上栗县金山九鼎出口花炮厂·申请许可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在厂区同一围墙范围内将43#配装封一体机等10栋工库房拆除重建,并对原厂区部分工库房优化调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简介: | |
上栗县金山九鼎出口花炮厂成立于2006年07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322792800726B,住所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金山村,投资人阮光明,注册资本壹佰陆拾万元整,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号:(赣)YH安许证字[2020]020043号,有效期为2024年09月17日至2027年09月16日,主要负责人阮光明,许可范围为:爆竹类生产。2025年6月10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对烟花爆竹相关申请事项的复函",同意上栗县金山九鼎出口花炮厂申请许可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在厂区同一围墙范围内将43#配装封一体机等10栋工库房拆除重建,并对原厂区部分工库房优化调整安全条件的论证。该项目由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经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并通过了技术评审,于2025年8月25日取得了《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萍应急花炮项目审字〔2025〕02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订)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666号2016年2月6日修正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等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该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在建成后,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建新 |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建新 姚渊 |
报告审核人: | 郑 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建新 姚渊 朱俊 谢寒梅 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 黄伯扬 |
技术专家: | 无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建新 姚渊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10-2025.11;主要任务:上栗县金山九鼎出口花炮厂·申请许可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在厂区同一围墙范围内将43#配装封一体机等10栋工库房拆除重建,并对原厂区部分工库房优化调整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
本验收评价报告是基于该企业现存的情况、条件作出评价结论,一旦情况、条件发生变化,都可能使安全状况发生改变。通过分析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判断系统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是否可接受;不包括环境状况和职业卫生评价、厂外运输评价和外出燃放。 评价总结论为:上栗县金山九鼎出口花炮厂申请许可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在厂区同一围墙范围内将43#配装封一体机等10栋工库房拆除重建,并对原厂区部分工库房优化调整项目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