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
发布时间:2026-04-1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建设性质为“扩建”,矿区位于广南县城195°方向,直距28km。采矿权面积0.0266km2,开采标高:1724m~1607m。行政区划属广南县珠街镇新发寨村委会管辖。矿区至矿区至珠西公路约有100m左右的矿山道路;沿珠西公路向南4.3km到达国道G323;沿国道G323向西约4.9km到达广南县珠街镇镇政府驻地;珠街镇可以连通广砚高速(G80)。矿山沿珠西公路向北到达广南县城,运距约44km,广南县距州府文山市约180km,文山市距省会昆明约300km。 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的前身是广南县珠街镇麦地大山石厂,经济类型为私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伏帮光。2024年10月22日变更为广南县城硕矿业有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伏帮光。变更后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区范围,矿区面积由原0.0067km2变更为0.0266km2,标高由1709m—1644m变更为1724m—1607m,生产规模由10万t/a变更为30万t/a。在30万t/a生产规模建设过程中,尚未取得30万t/a生产规模《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根据《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4〕44号)及《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及最小开采规模(≥50万t/a)的相关要求,广南县城硕矿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进行扩建,将生产规模由30万t/a提升再至50万t/a。2024年11月18日取得备案机关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颁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016-532627-12-03-259499)。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1月,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完成《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25年2月云南增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及《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2025年3月通过专家评审。于2025年4月23日取得了《云南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和2025年6月19日广南县应急管理局同意施工申请批复,同意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基建期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由于林地占用手续影响,根据《广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矿工程安全设施基础建设延期的批复》(广南县应急管理局文件广应急复〔2024〕1号),同意延长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灰岩矿基建期。原批复基建期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现延长至2026年5月6日,延长时限为4个月。矿山于2026年2月14日完成了矿山基建工程建设。本次建设施工内容包括从破碎站堆矿场至采场1660m采矿平台的开拓运输道路及道路外侧车挡和内侧排水沟的建设和改造,采场1660m采矿平台至1720m挖掘机道路建设,1705m、1690m安全平台和1675m清扫平台的建设,1660m采矿平台和1645m铲装平台的建设以及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及矿界安全围栏的修复和完善。矿山供配电、穿孔、采剥、铲装、运输、除尘、破碎装置设备均为利旧使用。 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1日进行试运行。 企业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接受企业委托后,组织安全评价人员成立安全评价小组开展验收评价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结合现场实际检查及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资料,采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检查基本安全设施、专用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的符合性,以《安全设施设计》中相关参数作为检查依据评价其符合性;如果没有提出具体的参数要求,则应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作为检查依据来评价其符合性。该项目的验收评价单元划分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要求进行划分,安全检查表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进行制定,对《提纲》中有要求而《验收表》中没有的检查项,则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及有关规定进行制定检查项。编制完成《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吴 华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吴 华、吴映琴、钱局东 |
报告审核人: | 郑 强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吴 华、吴映琴、钱局东、曾华玉、黄伯扬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吴 华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吴 华、吴映琴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6.1.22;主要任务:现场踏勘、签订合同 |
报告内容介绍: | |
1、通过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矿岩运输、供配电、总平面布置、破碎系统、通信系统、排土场、个人安全防护与防尘、安全标志、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共13个评价单元的检查,13个单元均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标准要求。 2、该矿山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区总平面布置合理,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按要求建成,现有的安全设施和基础管理能满足安全生产的条件,存在的问题经过整改已得到了改善。 3、通过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的通知》(矿安〔2024〕41号)对该矿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进行判定,该矿目前不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本项目验收评价结论为:广南县城硕矿业有限公司广南县麦地大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质量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露天开采建设项目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具备了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6年4月15日 |
照片1:评价师 吴华(左) 评价师 吴映琴(中) 业主(右) |
照片2:评价师 吴华(左1) 评价师 吴映琴(右1) 业主(中) |
1-(4月14日终稿)广南县麦地大山验收评价报告(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