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九赣管道南昌英雄大道段管道改线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0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 ||
项目名称: | 九赣管道南昌英雄大道段管道改线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 | ||
简介: |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09月14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369号首地财富中心第2栋3-4层,15-18层,裙楼商业2层2号铺,法定代表人为刘锴。经营范围包括管道运输;管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波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波 | ||
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朱世斌、檀廷斌、王冠、谢寒梅、万宇浩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冠、王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5.9.9-2026.4.2;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九赣管道南昌英雄大道段管道改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地点:南昌市经开区 建设性质:改建工程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中石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221.59万元,安全投资约421.32万元。 建设规模: 本次九赣管道南昌英雄大道段管道改线工程项目需新建管道约2.45km,并对换管后的旧管道进行注浆报废处置。该项目为常温输送管道,设计压力为9.9MPa,设计温度45℃,采用Φ323.9×8.7mm L415Q无缝钢管,输送的油品为汽油、柴油两类油品项目建设内容: 1评价结论 1)该项目为九赣管道英雄大道段改线工程,输送的油品为汽油、柴油,输送压力9.9Mpa,适用于《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等,可研及本次评价中较为全面的采用了成品油长输管道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油气 管网建设: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存和管道输送设施、网络和液化 天然气加注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柴油、氮气(压缩的)等。 4)该项目涉及的汽油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高毒物品。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汽油。 6)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进行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7)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8)根据预先危险分析,管道运营过程中发生泄漏、火灾 、 可燃液体蒸气爆炸、管道爆炸、道路车辆致害的危险程度为Ⅲ级,发生中毒、跌落、坍塌、水害事故的危险程度为Ⅱ级,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9)该项目管道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可燃液体蒸汽爆炸、管道爆炸、中毒、泄漏、跌落、坍塌、水害、道路车辆致害、毒物、高低温等。 10)项目为在现有输油管道的基础上进行部分改线,未改变输油管道的输送工艺,不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不涉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为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可满足项目需求。 11)项目于2026年1月6日取得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出具的项目备案凭证。 12)运营单位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南昌输油分公司已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救援、抢险维修队伍,可满足项目运行需求。 14)可研中针对项目情况较为全面的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本报告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补充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可行性较高。 15)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管道运行过程中,定期进行管道、阴极保护设施等的检查检测,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九赣管道南昌英雄大道段管道改线工程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审查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该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6.4.2 | ||
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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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九赣管道南昌英雄大道管道改线工程安全预评价(终稿已排).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