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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互联网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0-03-10

项目名称

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互联网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简 介

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高低压开关柜、智能变电站设施;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配件生产加工及研发、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及研发、电气设备生产加工及研发、供暖产品、电工器材生产的企业。该公司由江西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控股,于2018年3月12日注册成立,属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399号4楼420室,法定代表人金晖诗,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互联网综合产业园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赣江新区地块,东至金水大道,西至龙头岗一路,南至港隆路,北至储备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于2019年1月25日获得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统一项目代码:2018-360092-38-03-009151)。

本次安全预评价内容为一期工程。一期用地面积150余亩,总建筑面积111720.07㎡,主要建设1#厂房、2#厂房、3#厂房、4#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一期总投资为45483.60万元。

一期工程重点建设智能高、低压开关柜,电缆地暖系统及安全帽、防火安全瓦等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门类制造业中的第38大类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分类代码C3823)和第29大类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制造(分类代码C2927)。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属允许类。故本项目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经查“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赣环督字[2005]45号文),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江西省产业政策要求。

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于2019年5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能源互联网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黄香港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香港、黄伯扬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黎余平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黄香港、黄伯扬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报告完成时间:2020年2月24日

主要任务: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建设单位简介

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高低压开关柜、智能变电站设施;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机配件生产加工及研发、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及研发、电气设备生产加工及研发、供暖产品、电工器材生产的企业。该公司由江西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控股,于2018年3月12日注册成立,属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赣江新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399号4楼420室,法定代表人金晖诗,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二、项目由来

江西远大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输变配电交钥匙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节能产品研发的高科技企业。能源互联网产业园是远大公司打造覆盖全国200多个工业园区和数千个居民社区的智慧能源管控与服务平台系统的核心。

智慧能源管控与服务平台系统深度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智慧能源等先进技术,并结合变电站自动化、配电自动化、用电管理系统、设备状态监测、电能质量管理、能效管理等稳定、可靠、成熟的技术和产品,以数据、服务、计算为中心,将传统的SCADA系统与现代“互联网+智慧能源”平台相结合,可视化的监控运维中心与移动式的监控运维工作站协同作业、敏捷运营,有效整合“电网、热网、气网、安保网、信息网”,实现业务流、能量流、信息流的连通、耦合、互动、协同,构建变电、配电、用电、分布式能源的智慧能源管控和服务的区域智慧能源生态系统。

能源互联网产业园基于能源互联网技术的一系列产业系统,结合投资方的广阔自有网络和微电网开发,打造“基于能源互联网的微电网”、“基于能源互联网的工业园区售用电监控管理平台”、“基于能源互联网的工业园区售用电产业平台”、“基于能源互联网的民用电监控管理平台”,集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应用及制造中心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基地。建成后将辐射全省及全国共200多个工业园区和数千个居民社区。

根据凌峰能源公司发展规划,智慧能源管控与服务平台系统将分两步走,一是打造能源互联网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厂房、企业办公及相关配套设施,第二步则是在已有的基础上,扩建模块化智能变电站、能源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支持中心、能源互联网技术重点研究实验室、社区居民用电用能数据支持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将节电节能覆盖到全身、全国。公司与今日电器强强联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施耐德、西门子、ABB等世界一流品牌数字化电力电气高端设备的制造,入选江西省03专项及5G项目的,智能化电力资产监控管理系统平台及相关数据设备的研发、生产、营运项目,模块化智能变电站设备项目和民用电能集控中心及集中供暖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四大模块合作,共同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工作。

能源互联网综合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是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打造智慧能源管控与服务平台系统的开始。本次一期工程规划建设用地150余亩,重点建设智能高、低压开关柜,电缆地暖系统及安全帽、防火安全瓦等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综合办公大楼。其中,综合办公大楼除了是能源互联网产业园的办公中心,同时也是智慧能源管控与服务平台系统的数据中心、控制中心,将连接未来能源产业园所有覆盖的工业园区和居民社区,为能源监控和技术服务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三、产业政策

一期工程重点建设智能高、低压开关柜,电缆地暖系统及安全帽、防火安全瓦等产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门类制造业中的第38大类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分类代码C3823)和第29大类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制造(分类代码C2927)。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属允许类。故本项目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经查“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赣环督字[2005]45号文),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江西省产业政策要求。

四、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能源互联网综合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晖诗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港隆路以北,龙头岗一路以西,金水大道以东,储备用地以南(东经115°57′42.05″、北纬28°49′55.15″)

占地面积:150.024亩

项目投资:总投资80000万元,一期工程总投资45483.60万元。

总图规划绘制单位: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152007610,工程设计甲级、城乡规划乙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

主体工程

序号

项目

栋数

高度(m)

层数

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1

1#厂房

1

12.50

1

15518.50

31037.00

2

2#厂房

1

16.80

3

13426.60

40677.75

3

3#厂房

1

16.80

3

13426.60

40677.75

4

4#办公大楼(含地下室)

1

15.60

5

3279.41

13377.01

5

门卫室

1

3.60

1

42.48

42.48

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序号

主要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面积

1

铁栅栏

1000.00

2

土地平整

150.00

3

绿化工程

10148.97

4

道路、硬化工程

25000.00

5

入口广场

3000.00

6

休闲活动区(篮球场等)

2000.00

7

机动车停车位

370.00

8

非机动车停车位

2086.00

9

给排水工程

1.00

10

电力工程

1.00

11

消防工程

1.00

五、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赣江新区位于南昌市北部的赣江之滨,包括隶属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建区和九江市的共青城市、永修县的部分街道(乡、镇),主要范围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临空经济区(含桑海开发区)、永修县城、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市城区、共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其中南昌境内267平方公里、九江境内198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南昌市临空经济区港隆路以北,龙头岗一路以西,金水大道以东,储备用地以南,项目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7′42.05″、北纬28°49′55.15″。

本项目位于南昌市临空经济区港隆路以北,龙头岗一路以西,金水大道以东,储备用地以南,项目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742.05″、北纬28°4955.15″,项目用地东、南侧、北均为空地,规划为园区工业用地;西侧为金水大道,金水大道以西为在建工业厂房,西南侧为赣江海螺水泥公司。

厂址具有较好的地质条件及交通条件,并且具有稳定可靠的供水、供电条件。

六、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详见表2。

2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

单位

数量

1

高压开关柜

5000

2

低压开关柜

5000

3

宜普旺地暖系统(地暖片)

250000

4

双导发热电缆地暖系统

150000

5

单导发热电缆地暖系统

100000

6

A类安全帽

500000

7

B类安全帽

600000

8

C类安全帽

400000

9

防火安全瓦

600000

七、主要生产工艺

1、高低压开关柜生产工艺流程

板材切边剪切折弯焊接壳体装配检验入库

2、地暖片电缆地暖系统生产工艺

混料——风干——喂料机喂料——挤出机挤压——磨具成型,同时压入电极——辊压机辊压均匀及降温——切边机切边和冷却——传送机传送计数——切割机切割——成品打包——入库——出库

3、安全帽、安全瓦生产工艺

原材料采购——原料检验——材料混配——制程控制——整机 组装——产品检验——成品包装

八、安全评价结论

8.1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析评价结果

通过对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互联网综合产业园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以及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危害程度等的分析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原材料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坍塌、受限空间、噪声、高温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机械伤害、触电。

3)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2015年]第5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5)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本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赣江新区临空经济区内,取得了项目备案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该项目地区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经分析对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建设项目选址是安全的。

(3)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4)生产厂房四周设有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5)生产厂房的层数、面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

6)总平面布置中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

7)本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8)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

对该项目“厂址与总体布局单元”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车辆伤害、厂房建筑、总体布局、自然条件的危险等级为“Ⅲ级”;

对“建构筑物单元”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地面塌陷及渗漏、建筑结构损坏、建构筑物坍塌、设备基础缺陷、火灾爆炸、雷击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对“生产工艺及设备单元”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火灾危险的危险等级为“Ⅳ级”,中毒窒息危险等级为“Ⅲ级”,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的危险的危险等级为“Ⅱ级”;

对“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单元”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电气工程中的火灾危险因素危险等级为“Ⅲ级”,给排水、电气工程中的触电、压缩空气、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的危险因素危险等级为“Ⅱ级”。

9)通过机械伤害事故树分析: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机械伤害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构成。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要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核正确穿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落实作业监督措施等;二是要注重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如机械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本质安全程度高的设备,加强对危险部件的安全防护等;三是要定期维护保养、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划分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等。

通过作业人员触电事故树分析:接地可靠与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是防止触电事故的最重要环节,其次是严格执行作业中的监护制度和对系统中不带电体绝缘性能的及时检查与修理,减少正常不带电部位意外带电的可能性。另外,充分的放电、严格的验电、可靠的防漏电保护和停电检修时对停电线路作三相短路接地等措施,也是减少作业中触电事故的重要方法。

8.2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如下:

(1)火灾

由危险等级排序可看出,火灾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是厂房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

(2)触电

本项目触电危险等级为II级,是生产厂房主要的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

8.3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本项目3#厂房一层为原料仓库、二层为成品仓库、三层为智能控制中心,应将3#厂房按仓库要求进行设计及消防设备选型。

2、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能力,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3、在实际工作中还应重点重视以下措施:

(1)安装符合要求的防雷设施,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防止雷击、静电聚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带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设有良好保护措施,防止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8.4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措施后得到控制及受控的程度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合理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则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8.5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凌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互联网综合产业园项目选址在规划的赣江新区临空经济区内,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在以后的建设施工、安装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并合理采纳本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提交时间

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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