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广源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5000万只塑料编织袋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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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金广源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5000万只塑料编织袋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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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江西金广源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神农西大道387号,法人代表人:胡有龙,注册资本200万元,是一家集生产、加工、印刷于一体的编织袋企业,承做各种高档覆膜精美的彩色印刷编织袋,广泛应用于农业良种包装、蔬菜种子包装、高档化工包装。公司于2014年7月新购的工业用地13745.5平方米,用于新建年产5000万只塑料编织袋项目。 
					该企业于2017年3月取得南昌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江西金广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只塑料编织袋项目备案的批复》,本项目为新建年产5000万只塑料编织袋项目,项目总投资8006.06万元。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门类制造业中的第29大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分类代码C292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产品为塑料编织袋,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有聚乙烯、聚丙烯、油墨等。无剧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无高毒物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项目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粉尘、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灼烫、噪声、高温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机械伤害、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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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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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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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成员  | 
			
				 
					李炎枝  | 
			
				 
					0800000000101600  | 
			
				 
					004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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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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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编制人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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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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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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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应宏  | 
			
				 
					0800000000203920  | 
			
				 
					007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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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一、总平面布置安全对策措施 
					1、原料仓库最大防火分区面积超出规范要求的1200m2,不符合规范要求,应按要求增设防火墙,缩小防火分区面积。 
					2、厂房出口应设外开式门,门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最大设备的进出。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厂房内运输和装卸应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货运性质和消防的需要,合理组织车流、物流、人流。 
					4、根据满足工艺流程的需要和避免危险、有害因素交叉相互影响的原则,布置厂房内的生产装置、物料存放区和必要的运输、操作、安全、检修通道。 
					5、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6、企业应增设火灾手动报警,配备相应的应急消防器材。 
					二、生产工艺及设备安全对策措施 
					(1)各生产设备布置合理,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2)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工作区的设备和机具的状况,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或启动设备,严禁操作有故障的设备。 
					(3)设备调整、检修,以及需要停机排除各种故障时,都必须在设备启动开关旁挂示警告牌。警告牌的色调、字体必须醒目意见。必要时应有人监护开关。 
					(4)工人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才允许独立操作设备。 
					(5)特种设备 
					①对于货梯、储气罐等特种设备,应选用有国家承认资质的企业的定型产品,进口设备应有相关证书。由取得国家承认的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施工,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许可证。 
					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对所有设备、装置和管线以及安装支架等,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防腐等防护处理,并按介质的不同采用规范的颜色进行表面涂色。设备应标明内部介质及流向。 
					(7)有机动车辆出入的厂房内应设置机动车辆通道并明显标识,并应限速5km/h。 
					(8)设备支撑结构的施工建设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材,平整地基,焊接加固,防腐,及相关安全设施和附件需安装落实到位,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重量与荷载能力,避免因设计施工环节出错引起安全事故,安装结束应进行单机测试和群机联机测试,验收合格之后交付企业,在质保期内,对验收未发现的缺陷,施工方应做到及时处理。 
					三、常规防护设施  
					(1)各种机械设备外露旋转及施压等危险部位的防护罩(网、屏、栏等)应完备、可靠、坚实。  
					(2)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应设置急停开关。  
					(3)平台、走道的踢脚板、护栏、斜梯扶手、直梯的护笼应符合标准要求。  
					(4)厂房的防雷设施应可靠,并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5)各种设备设置的光电(感应)保护装置和双手按钮开关应全、可靠、灵敏。  
					(6)各种设备设置的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和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灵敏。  
					在新增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应相应的对新增生产线加强安全管理内容的增加。如: 
					(1)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制订现有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工种)操作(法)规程,并认真对新增岗位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2)建立设备台帐,加强设备管理,对各类设备应经常检查、检测,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 
					(3)生产区域要明确禁烟、禁火范围,并设有明显标志,严格禁火区内的动火作业管理。 
					(4)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新职工进厂前应做好就业前的体检,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5)在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岗位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周知栏。 
					(6)为避免运输事故的发生,厂内道路的设计、车辆的装载和驾驶、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的规定,并设有安全标志。厂外运输应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质、能力的单位和车辆,车辆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7)在项目建设中,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职责,加强与施工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监督和配合施工单位共同做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8)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作业票证制度,加强监护工作;存在交叉作业的场所应采取相应的围护或设立警示标志,所有进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10)项目竣工后,应严格按规定进行“三同时”验收,确保厂房施工、设备安装质量。 
					(11)仓库每天应内外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库内设施、消防器材、防护用具是否齐全有效。根据库房条件和商品性质,应采用机械(要有防护措施)方法通风、去湿、保温,温湿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12)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措施。 
					(13)车间物料暂存区(丙类)与其他区域(丁类)应由防火墙分隔有效隔离,建筑内的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14)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5)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6)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20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运行期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五、施工期的安全管理对策建议 
					1)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把采购质量关,杜绝采用不按设计要求和质量不合格的材料。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质量监理。 
					2)所有设备和管道,特别是压缩机设备进出口管道必须处理干净再安装。压缩机段间系统处理不干净,残留异物,对压缩机危害极大。因此,必须由生产、施工、供货商三方代表检查验收签字确认。 
					4)项目完成后,企业应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对项目所涉及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货梯、厂内运输车辆等)、防雷防静电设施、防火防爆电气、消防设施等进行检验,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能投入试生产。 
					5)施工期用电应符合施工用电一般规定。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施工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施工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制订运行、维护、使用、检修、实验等管理制度。 
					6)基地施工的场所作好支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7)项目施工建设应科学、合理进行组织施工,避免盲目赶超工期。 
					8)建设施工组织设计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项目施工建设的第三方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消防 
					1、消防设施要选用有资质单位生产的合格设备、材料,按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投入生产。 
					2、配套使用的配电柜、电机、照明、电气线路、设备等应符合安全用电标准,并有安全接地装置。 
					3、供水泵等转动设备保持安全无故障,暴露的转动部位加装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罩或安全网。 
					4、应有保证消防水不被占用的措施。 
					5、消防污水经管道或沟进入收集池内。 
					6、室外消火栓布置应符合:(1)消火栓宜沿道路敷设;(2)消火栓距路面边不宜大于5m;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地上式消火栓距公路型双车道路肩边不得小于0.5m;距单车道中心线不得小于3m;(3)地上式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水口,应面向道路。(4)当其设置场所有可能受到车辆冲撞时,应在其周围设置防护设施;与生产或生活合用的消防给水管道上设置的消火栓,应设切断阀。 
					7、建筑物内应设室内消火栓,间距不超过50m,并与室外管网直接连接,形成环状。 
					8、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 
					9、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0、本项目生产车间基本属丙类生产场所,主要原辅料及成品均属于可燃物,厂房应设置排烟设施。 
					11、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七、电气安全 
					1、供配电系统所选用的电气设备、电气元件、电气材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变压器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的负荷应不超过80%。 
					2、380/220V用电设备的保护采用低压断路器、熔断器、智能保护器、热继电器等相应的组合作为短路、过负荷、断相、堵转及漏电保护。 
					3、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4、10/0.4kV变压器的保护:装设速断、过流、温度及单相接地保护。 
					5、架设临时用电线路380V绝缘良好的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m,室外不少于3.5m。 
					6、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8、变压器、配电室应有“止步、高压危险”等警告标志。机旁电气操作箱应有明显的有电标志。电气控制柜应明显地标出其所控制的设备及编号。 
					9、电气操作应由2人执行(兼职人员必须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0、为防止触电伤害事故,高压配电柜前、应铺高压绝缘橡皮垫。低压配电柜前、应铺绝缘皮垫。配电室应配置有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等辅助绝缘用具,对操作人员应配绝缘鞋、护目镜等。 
					11、变配电设备按规定设置专用避雷装置。 
					12、在车间出入口、走廊和楼梯等疏散部位设置应急疏散照明灯;在配电间、车间、库房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灯。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内设可充电电池作为第二电源,车间、通道供电时间不小于30分钟,配电间供电时间不小于180分钟。 
					八、其他 
					设备的构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区平台或其他设备构架平台,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梯子,作为安全疏散通道,但长度不大于15m的平台,可只设一个梯子。 
					(2)相邻的构架、平台宜用走桥连通,与相邻平台连通的走桥可作为一个安全疏散通道。 
					(3)相邻安全疏散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2)平台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为设备人孔设置的平台,距人孔底部不宜大于0.8m; 
					(3)为设备加料口设置的平台,距料口顶面不宜大于1m。 
					3)梯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和构架的主要梯子和操作频繁的平台的梯子应采用斜梯; 
					(3)除上述场合外,宜采用直梯; 
					(4)斜梯宽度不应小于0.7m,最大不得大于1m。直梯宽度宜为0.4m~0.6m,超过2m的直梯应设置安全护笼; 
					(5)设备上的直梯宜从侧面通向平台。攀登高度在15m以内时,梯间平台的间距宜为5m~8m,超过15m时,每5m设梯间平台; 
					(6)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为1.05m,标高20m以上的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为1.2m。 
					4)车间应设置“禁止烟火”等警告标志,存在落物可能的区域内应设置“小心落物”警告标志,行车应设置“小心落物”等警告标志,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的区域应设置“小心坠落”警告标志,楼梯处应设置“小心滑跌”警告标志,存在触电可能的位置应设置“小心有电”警告标志。需要使用防护用品的区域应设置“必须使用防护用品”的警告标志。电气室要配备“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标志,检修场所要配备“有人工作、禁止起动”警告标志。生产场所,作业点的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置明显醒目的标志。 
					5)各生产岗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张贴相应的安全周知卡,建立人员档案。接触有害物质的工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体检,新工作人员就业前进行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可疑的人,及时调换岗位或严禁招收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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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该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园区,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厂区各建(构)筑物的布置按各装置、工艺要求,进行功能分区,能满足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规范的要求。该项目工艺,技术成熟,无淘汰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技术和工艺,项目已经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案,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 
					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 
					综上所述,江西金广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只塑料编织袋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在安全方面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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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工作时间  | 
			
				 
					2020.11.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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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参加人员  | 
			
				 
					李炎枝,企业、杜凡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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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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