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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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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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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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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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法定代表人:李可坚,经营范围为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及深加工与销售。采矿权人为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0.0664km2。 
					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16年4月委托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设计批复。之后开始进行基建工作,由于地质报告对矿山顶部表土层的厚度描述有误,导致企业无法按照原设计修建基建台阶,因此委托原设计单位对基建台阶进行变更,原设计单位于2017年11月编制了《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变更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设计批复,矿山按照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基建,完成基建工程后,于2018年1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了《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于2018年2月23日取得了由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FM安许证字〔2018〕C517号,许可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有效期为2018年2月23日至2021年2月22日。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着手进行延期工作,但根据实测图发现矿区范围内储量所剩无几,矿区范围内的台阶已接近终了,部分已越界,下部台阶超深。因此无法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延期。企业于2020年着手进行深部延深工作,于2020年4月委托了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宜春分院编制了《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储量核实报告》,后于2021年1月委托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宜春分院编制了《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均通过专家评审,于2021年2月1日取得了由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及矿区面积没有变化,只是对开采标高进行了深部延深,即原采矿许可证的开采深度为+265m~+215m,现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的开采深度为+256m~+170m,扩大了开采深度,因此属于扩建工程。需要重新进行“三同时”建设。 
					2021年2月3日,受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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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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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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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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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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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审核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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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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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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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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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财荣、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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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2月3日现场查看收集资料,2021年2月完成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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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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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① 矿山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的申报对象,即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② 通过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滑坡、泥石流、火灾、触电、放炮、火药爆炸、容器爆炸等10类,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与振动等3类;其中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放炮、火药爆炸、坍塌、滑坡、泥石流、高处坠落、触电等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重视;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需加以注意。但是,今后设计确定不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则不存在放炮、火药爆炸危险因素。 
					  ③ 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区的工程地质简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适宜矿山建设。 
					预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在下步设计、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重视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下步工作建议、各单元安全对策措施以及矿山开采过程的安全预防措施,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规定,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结论:宜春市广宜矿业有限公司袁州区柏木乡严岭村建筑用灰岩矿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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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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