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万吨废植物油回收利用项目(配套沼气锅炉)
发布时间:2021-09-06
| 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9万吨废植物油回收利用项目(配套沼气锅炉)安全预评价报告 |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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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沙湾园区,2006年建成投产,2015年中粮集团收购公司51%的股份,注册资本9411.76万港币,占地面积约230亩,现有员工225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韩伟,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脂肪酸系列产品、油酸、硬脂酸,植物油墨脚、甘油深加工产品、皮革油和各种原料,二聚酸,聚酰胺树脂加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建2000T/D污水处理站,设七座IC厌氧反应塔在工艺流程中产生沼气,原规划采用火炬系统处理沼气,考虑经济及环保原因,新设9万吨废植物油回收利用项目(配套沼气锅炉)(以下简称“该项目”),计划增加一套沼气回收综合利用设施,采购一台3吨锅炉,锅炉产生蒸汽与公司三期燃煤锅炉蒸汽分汽缸连接,替代部分热能供汽,实现能源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该项目主要包括沼气脱硫工艺区(干式气柜一座、湿法脱硫系统一套、火炬一个、值班控制室一座)、锅炉系统(锅炉房一座)组成,项目占地面积约2850m2。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沼气(甲烷),脱硫后污水中含有少量硫氢化钠、固体硫磺浓度均很低,污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作为固废处理,本次评价不作为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该项目涉及的沼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特别监控化学品,项目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第44项:“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力生产和供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 冠 |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 冠 | ||
报告审核人: | 谢寒梅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海波、黄伯扬、倪宏华、占 伟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 冠、谢寒梅、占 伟、马 程、黄伯扬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 冠、王海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4.2-2021.9.6;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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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沙湾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法定代表:韩伟 注册资金:9411.76万港币 项目名称:9万吨废植物油回收利用项目(配套沼气锅炉) 项目地址: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东南角 项目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约2850m2 项目投资:约327万元人民币 评价结论及建议: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完好工作,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陆域和水域的作业安全,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综合结论: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万吨废植物油回收利用项目(配套沼气锅炉)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安全检测检验的前提下,严格设计和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控制的程度,项目建成后能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1.9.6 | ||
现场影像资料 |
九江力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万吨废植物油利用项目(配套沼气锅炉)预评价报告(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