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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科化能物流有限公司中科化能物流园项目(内部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2-01-20

项目名称

江西中科化能物流有限公司中科化能物流园项目(内部加油站)

江西中科化能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注册成立,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408室,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江西中科化能物流有限公司中科化能物流园项目于2021年4月21日取得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1181-54-03-023929)。主要内容有:建设一个能源调配、运输的汽车中转场地、内部加注站,以便于中科化能(德兴) 综合产业园内运输车辆停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00万元,其他800万元,该项目拟定员50人。

该项目由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德兴中科化能综合能源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的意见函》,详见附件。

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为综合楼、办公楼、修车库及内部加注站。其中内部加注站仅对自由产权的车辆进行加油,不对外经营。本项目货运停车场停车位为227辆(停放空车)。

该项目加注站拟设2台30m3的柴油非承重SF双层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总容积为60m3,折算后容积为30m3,为三级站。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柴油和汽油(汽油为槽罐车残留,本项目仅对汽油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年)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等法规规定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受江西中科化能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中科化能物流园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2020年6月对企业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对类似项目进行了类比调研。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戴磷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戴磷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波、罗沙浪、倪宏华

技术专家:

朱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戴磷、罗沙浪、朱世斌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2120日,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一、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通过对江西中科化能物流有限公司中科化能物流园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和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其结果为:

1、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2、重大危险情况分析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要求。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该项目柴油、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汽油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及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

3)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3、根据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可知:

1)停车场及修车库存在火灾、爆炸、车辆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潜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险程度分级:火灾、爆炸等级为级(危险)。其余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危险等级均为II级(临界的)。

2)加注站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及触电等潜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险程度分级:火灾、爆炸等级为级(危险)。其余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危险等级均为II级(临界的)。

3)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触电,危险程度为II级(临界的)。

4、经过事故后果模拟预测可知,造成大部分人员伤亡和建筑物损坏的冲击波超压为0.10MPa以上,其距爆炸中心的距离为2.7m;造成人员伤害和墙损伤的冲击波超压为0.03-0.05MPa,其距爆炸中心的距离为4.8m,根据企业总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情况可知,槽罐车储罐爆炸冲击波伤害半径均在厂界范围内,对周边企业影响较小。

二、项目各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总平面布置总体防火间距,厂区各建(构)筑物的布置按各装置、工艺要求,进行功能分区,能满足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规范的要求。

2、该项目工艺,技术成熟,无淘汰设备,该项目已在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

3、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可研提及的前提下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

4、该项目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

5、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三、评价结论

该公司建设设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77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潜在的危险在采取可研中提及的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再合理采纳及全面落实该预评价提出的相应安全措施后,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个建设项目风险可控。

 

提交时间:

20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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