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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除虫脲、200吨氟铃脲、300吨乙螨唑、2000吨对氯苯甲醛、6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300吨三唑锡、200吨苯丁锡技改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2-01-12


单位名称:

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除虫脲、200吨氟铃脲、300吨乙螨唑、2000吨对氯苯甲醛、60026—二氟苯甲酰胺、300吨三唑锡、200吨苯丁锡技改项目(一期)

简介:

 

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属化工园区。企业建有氯代叔丁基苯、氯代环己烷等产品及农药制剂的生产装置。20110325日,该公司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WH安许证字[2011]0627)2020年办理了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818

2020年其新建的1000/年氯代环己烷,200 t/a三新苯基氯化锡项目经过验收,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目前,公司有员工50余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建成投入正常运营的生产车间3栋、仓库2栋、原材料罐区1处及危废仓库、废水站、机修房、配电室、发电机房、办公楼等其他配套公用设施。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完善的管理机构,成立了安全环保部(科)。氯化工艺操作人员有操作证。企业已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

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是在企业原有的生产基础上,利用公司场地和现有的水、电、气、设备、办公场所等公用工程和厂房,在原有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新建、改建年产500吨除虫脲、200吨氟铃脲、2000吨对氯苯甲醛、60026—二氟苯甲酰胺、300吨三唑锡、200吨苯丁锡生产装置。原有生产车间一只保留原有氯代叔丁基苯、四氯化锡生产装置。

除虫脲、氟铃脲、26—二氟苯甲酰胺、对氯苯甲醛等产品的合成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采用国内工艺技术先进的设备,“三废”排放量少,且“三废”治理措施成熟可靠,对环境影响较小。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王海波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周红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周红波、王海波、王波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1.6;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

 

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决定新增《年产500吨除虫脲、200吨氟铃脲、300吨乙螨唑、2000吨对氯苯甲醛、60026—二氟苯甲酰胺、300吨三唑锡、200吨苯丁锡技改项目》。并报乐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乐工信投资备【20193号)。本次评价仅针对年产500吨除虫脲、200吨氟铃脲、2000吨对氯苯甲醛、60026—二氟苯甲酰胺、300吨三唑锡、200吨苯丁锡技改项目生产项目进行评价。300吨乙螨唑生产项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期项目总投资4818万元,本次评价仅针对原有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进行改造。利用生产车间一中的三新苯基氯化锡项目装置已经迁至生产车间二所空出的场地(2019年搬迁),新建本项目500吨除虫脲、200吨氟铃脲、60026—二氟苯甲酰胺三个产品的生产装置。生产车间一其余原有装置不在本次安全评价范围之内。利用生产车间二原有的三新苯基氯化锡、氯代环己烷生产装置与本项目的生产装置可以共用设备的特点,在生产车间二新增年产2000吨对氯苯甲醛、300吨三唑锡、200吨苯丁锡三个产品的生产。生产车间二新增的产品与原有产品错开生产。企业原有的罐区,原有仓库储存的材料品种、数量不发生变化。本项目新建一栋丙类仓库和一栋甲类仓库,用于本项目原料、产品的储存,并拟将原有甲类仓库的原料部分搬迁到新建甲类仓库。

建设单位: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除虫脲、200吨氟铃脲、300吨乙螨唑、2000吨对氯苯甲醛、6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300吨三唑锡、200吨苯丁锡技改项目

生产规模及评价范围:年产500吨除虫脲、200吨氟铃脲、2000吨对氯苯甲醛、6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300吨三唑锡、200吨苯丁锡生产装置

项目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

法人代表:赵全勇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1]0627号

占地面积:65.8亩

总平面布置图绘制单位: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级)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的规定,本项目的开发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受到国家的支持。乐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予以备案(乐工信投资备【20193号);本项目拟建厂址位于乐平市工业开发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本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0米。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等八类区域。

通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计算,本项目1×10-5等值线、3×10-6等值线都在公司围墙内、华兴公司新建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值为≤3×10-7,南面3×10-7等值线未出围墙,西面和北面略超出围墙。根据个人可接受风险等值线,确定该装置与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0米。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和联动机制,如发生意外,应及时通知环保局。

3)生产车间四周设有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预先危险分析表明多数单元的风险等级为III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但是生产车间、仓库、罐区存在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IV级。

    6)危险度评价结果为:生产车间二、原有原料仓库、新建甲类仓库的危险分值大于15,属于高度危险。罐区、新建丙类仓库、成品仓库介于1015分之间,属于中度危险。

    本项目对生产装置区以及相关辅助工程进行自控系统设计,拟采用自动控制系统的方案实现全厂的生产数据管理和过程自动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7)本项目使用的原料甲醇、氟化钾、双氧水等属于危险化学品涉及溶剂回收,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8)该项目建成后,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9)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江西华兴化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拟建于乐平市工业开发园区,本项目为厂区改建工程,拟建厂址周边大多为园区规划用地,本项目安全防护距离内无珍稀保护物种和名胜古迹,无民用居住区。

企业与周边企业之间间距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1283-2020的要求;项目及周边没有压覆矿产资源;项目周边无河流、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无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周边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项目周边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该项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的要求。

2、 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该项目正常情况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5、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10)项目建成或实施后安全运行可靠性评价结论

1、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拟采用工艺流程在国内外均有设计制造成功的先例,其技术方案是安全、可靠的。

2、该项目整个生产过程采用自动化的检测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的参数集中到各集中控制室,由分散控制系统进行(智能显示仪表)显示和控制,配有UPS不间断电源;其他参数及设定值不需经常调整的参数,采用就地显示和调节,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较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依据对该项目拟采用的技术、设备、工艺与国内外技术的对比及该项目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7.2.2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该项目中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氯、偶氮二异丁腈、苯、甲苯,有重点监管的氟化、氧化、氯化、烷基化危险工艺和格氏反应。前期工作未提出具体的方案,在设计中应细化。

2、该项目危险化学品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火灾爆炸、中毒是本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

3、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

综上所述,通过对该项目生产过程情况分析,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提交时间: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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