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技改挖潜、节能增效项目)安全预评价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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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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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技改挖潜、节能增效项目)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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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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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一期装置投产,是赛得利集团旗下从事纤维素纤维生产的外商独资公司。赛得利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纤维素纤维生产商之一。主要从事纤维素纤维的生产运营,其旗下的业务主要集中在福建、江西、江苏,并通过Pacific Viscose Limited (投资控股公司)集中运营、管理。目前赛得利集团纤维素纤维的产能累计达到119万吨,在国内排名第一位、全球排名第一位。
赛得利集团及新加坡金鹰集团对纤维素纤维行业产业链上下游进行了成功的垂直产业链整合;目前赛得利旗下主要有赛得利中国(其原赛江西在2021年6月注消法人营业执照,现隶属于“赛中国”,以下简称“赛江西厂区”)、赛得利福建、赛得利九江、赛得利江苏四家纤维素纤维生产厂家(下游),而主要原材料通过金鹰集团旗下位于巴西的溶解浆厂Bahia Pulp直接供应(上游),形成了一个木材种植——制浆——纤维素纤维的完整产业链条。赛得利集团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够实现原材料自给的集团,既实现了原材料的稳定供应,确保了原材料的稳定质量,也避免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使其下属的纤维素短纤维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赛得利集团的管理团队有着20多年的纤维素纤维生产、销售经验,且与世界上的主要用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也为项目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一定的市场保障。通过赛得利集团覆盖中国、亚洲、美洲、欧洲的全球营销网络,可以更加有效的实现定位高端市场、产品集中销售、销售价格领先国内同行对手,并最终实现集团运营的规模协同效应、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同时,也在国内主要市场及地区(如山东、福建、江苏、浙江) 设有销售办事处,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中国”)一期工程年产25万吨项目已经建成,并且稳定运行两年,产品质量稳定,优等品率98%以上。近两年来,通过一系列工艺优化措施,吨产品消耗已经有显著降低。一期年产25万吨生产线分为两条12.5万吨生产线,为当前全球最大的单线规模,利用规模优势,强化企业管理,加上30多年的纤维素纤维运营经验,目前赛中国各项化工料、原材料、公用工程消耗均处于国内、外最优水平。
公司一方面提升产品品质,一方面优化成品结构,一方面进行挖潜改造,努力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原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实现挖潜节能增效的效果,将年产25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技改为年产35万吨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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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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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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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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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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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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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倪宏华、王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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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王 冠、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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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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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王 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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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3.17;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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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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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张文涛
注册资金:228844.92 万元
占地面积:1713亩
项目名称:技改挖潜、节能增效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姑塘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厂内
项目规模:年产25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技改为年产35万吨
投资主体: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49800万元人民币
安全设施投资预计:1380万元人民币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恒天(江西)纺织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本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粉尘。同时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化学灼伤、热烫伤、淹溺、坍塌、噪声、高温及热辐射、工频电场等危险、有害因素。
2、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该公司产品中的涉及有二硫化碳、氢氧化钠、硫酸、双氧水、次氯酸钠、硫化氢、氮气等物质。该公司未涉及有剧毒化学品物质。
3、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的硫化氢、二硫化碳为高毒物品化学品物质。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的双氧水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物质。
5、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的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物质。
6、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本公司无监控化学品物质。
7、《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1号)的规定,本公司涉及的二硫化碳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根据《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规定,该公司涉及的涉及的二硫化碳、硫化氢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物质。
9、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赣安[2009]20号),本公司生产不涉有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0、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本公司1107废气处理装置危险化学品的量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1110二硫化碳罐区危险化学品的量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11、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要求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6)的等值线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122m,建设项目满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一)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通过对本项目生产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本项目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整体风险属可接受风险,在设计、施工、安装、监理、运行、检修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以及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安全生产条件
1、本项目属化学纤维制造业粘胶纤维类,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修正)》纺织行业鼓励类。
2、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部公告2013年第9号。本项目二硫化碳的年用量(按扩建)为17500t,因此,需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3、本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申报审批,办理了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及当地产业规划。
4、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等能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本项目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能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评价结论
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技改挖潜、节能增效项目》设备先进成熟,在国内有成功经验,其安全运行可靠程度是可以预期的,其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风险是可以被接受的。本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建设方在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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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