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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

发布时间:2022-05-29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

简介:

 

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司成立于2005122日,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现法定代表人为纪智广,营业期限至2025121日,经营范围:银、铅锌、萤石矿开采;矿产品加工、销售,矿山勘探。

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是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司旗下的矿山之一,矿山为新建项目,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17034210144092,开采矿种:银矿、铅、锌、萤石,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0kt/a,矿区面积:0.3298km2,开采标高:由+600m+200m,有效期自201739日至202739日。

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矿区位于江西省广昌县城东边94°方向,直线距离广昌县城约19km处的水南乡陈庄村陈庄自然村境内,行政区划分上属广昌县水南圩乡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046″~116°3141″,北纬26°4933″~26°4955″。

20183月,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及《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经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查、批复,基建期1(即:至20204),后经当地监管部门同意,基建期延长21个月至202112月。

2021428日晚,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员工在井下+386m中段巷道凿岩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山一直停建至今。

根据现场施工的坑探揭露,5线以西至15线有铅锌、萤石共生矿体,原详查地质报告仅估算了共生萤石矿资源量9kt,未考虑开采萤石矿,主要为在0线以东采银矿和铅锌矿。为查明该部分铅锌矿和萤石矿,需要重新进行储量地质报告的编制。

202110月,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司委托江西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对矿区萤石矿段开展了地质勘查工作,20221月,江西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提交了《江西省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区15-5号勘探线储量地质报告》及编制相关图件。

20222月,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可研报告》根据《江西省广昌县陈庄矿区银铅锌矿详查地质报告》和《江西省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区15-5号勘探线储量地质报告》,矿区需要增加萤石矿的开采,同时需要调整开采范围。

《可研报告》拟定生产规模为60kt/a,原矿石200t/d,推荐采用平硐+盲斜坡道开拓方案。根据矿体的分布划分为一采区和二采区,拟定首采一采区,开采II号矿体;二采区为接替采区,开采I号矿体。

采矿方法:①上向分层充填采矿法;②对于较薄及倾角小于45°的矿体可采用留矿全面法;③针对薄及倾角大于45°的矿体可采用普通浅孔留矿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黄伯扬、王纪鹏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许玉才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25

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结论

1、 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地面工业炸药库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的重大危险源,属四级重大危险源;

2)建设项目主要存在:大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坍塌、暴雨、低温、大雾、雷电等8种自然灾害;

3)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火药爆炸、放炮、中毒窒息、水害(突水)、冒顶片帮、滑坡、坍塌、容器爆炸、压力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16类,属存在危险、有害因素较多的建设项目,其中透水、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坍塌、滑坡、车辆伤害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尤其应该引起重视并采用相应的对策措施重点防患;对其他危险、有害因素也要注意防范,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4)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粉尘、噪声、震动等3种危害因素。

评价认为片邦冒顶、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水害(突水)、车辆伤害伤害为该项目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

2、 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针对片邦冒顶、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水害(突水)、车辆伤害伤害主要危害因素,评价认为,应重视以下安全对策措施:

1)加强对采场应力监测,对应力集中或围岩破碎时,及时调整采场支护方式,加强对采场的支护。

2)加强采场回采、采空区充填工序管理,严格控制充填工艺,确保充填体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充填体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相邻的矿块不得回采。

3)加强对井下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检查、维护,出现漏油应及时处理,所有内燃设备均需配备车载灭火器。

4)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应标明风流的方向和风量、与通风系统分离的区域、所有风机和通风构筑物的位置等。

5)加强对防排水设备的检查维护,制定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保证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6)加强对无轨运输设施、车辆、运输线路的检查维护。

7)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 总体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的拟定的开采方案、采用的工艺及各系统的安全设施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

2)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广昌县闽丰矿业有限公司司广昌县陈庄银铅锌矿地下开采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2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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