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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培训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赣安监管(办)字〔2017〕73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培训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班的通知

 

 

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为提升基层监管干部能力素质,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省局决定2017年6月上旬举办1期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培训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8日- 9日;7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江西省工人疗养院(南昌市湖滨南路58号,江西省总工会院内) 联系人:李媛,电话:13970909186, 宾馆总台电话:0791-88688788。 

二、培训内容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

(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

(三)煤矿安全规程宣贯。

三、培训人员

(一)各产煤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承担安全监管工作科室负责人1名;承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科室负责人1名。

(二)各产煤县(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安全监管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领导1名;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人员1名。

(三)重点产煤乡镇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其中,萍乡市、宜春市、上饶市各8名,新余市5名,赣州市、吉安市各3名,九江市、景德镇市各2名。

(四)省能源集团公司安全部负责人及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人员各1人;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丰城矿务局、乐平矿务局、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试点矿:丰城矿务局流舍矿、尚庄矿、萍乡五陂煤矿分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及标准化工作人员各1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产煤设区市和省能源集团公司负责本辖区(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省直管试点县参训人员名单报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统一汇总),并于2017年6月1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安监局煤监一处,联系人:黄雷,电话:0791-85257187(带传真),手机:13320113328;邮箱:hl@jxsafety.gov.cn

(二)本次业务培训班的培训费、资料费和食、宿费用由省安监局承担,参加培训人员只需自带学习和生活用品。

(三)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培训期间不得请假,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吃请和请吃。

 

附件:1.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班课程表

2.报名回执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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