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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赣安监管(办)字〔2017〕84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考核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了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工作,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省安监局将于7月下旬组织对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省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17年7月下旬(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写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教程《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规定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典型行业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点分析等内容。
四、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由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考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组卷,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试卷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及时通知辖区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考核,并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报名表》(附件1)报送至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
(二)考核结束后,省安监局将在本局网站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方可独立从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工作。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核有关事项可咨询省安监局职业卫生处,联系人:周盛大,联系电话:0791-85257061;电子邮箱:2359465834@qq.com。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