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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赣安监管(办)字〔2017〕135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函〔2017〕185号)部署,省局拟在11月至12月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 培训内容
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要求,重点围绕有关法律法规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管控常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设置课程。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着力点,确保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参训率达到100%。
(二)请各地安监部门于2017年10月12日将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称、数量和主要负责人的人数(含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实际控制人等)上报省局监管二处(见附件)。联系人:许爱清,邮箱:176311111@qq.com, 电话:0791-85257051,13755767698。
(三)严格标准要求,每期安全培训结束后组织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限期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省局将在官网站上进行公开通报。
附件:危化品生产企业统计表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