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深入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赣安监管三字〔2017〕140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深入推进粉尘防爆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监局:
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分别对陕西省和重庆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为贯彻国家安监总局今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我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通报精神,扎实开展自查自改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精神,一方面要对照通报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自查,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分析自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工作。另一方面要及时将通报要求传达到有关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坚持突出整治重点,狠抓整改措施落实
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江西省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2017-2019年行动方案》要求,以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紧紧围绕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着力抓好检查、执法、整改等关键环节,督促隐患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特别要抓好粉尘作业场所超过30人粉尘企业治理工作。
三、强化整治工作组织,努力夯实监管基础
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按照“打基础”要求,摸清辖区粉尘涉爆企业底数,核准粉尘作业场所人数,完善监管台账;推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请各设区市安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填写附件3、附件4、附件5表格内容,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安监局监管三处(联系人及电话:黄庆荣,0791-85257055,电子邮箱:hqr199@jxsafety.gov.cn)。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重庆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2号)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陕西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5号)
3.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4.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5.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江西省安监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