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舍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降为三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赣安监管(办)字〔2018〕2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将江西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流舍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等级降为三级的通知
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丰城市煤炭局:
2017年12月30日,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舍煤矿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顶板事故。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和《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赣安监管煤字〔2017〕99号)规定,现决定将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流舍煤矿由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降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流舍煤矿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9日。
请督促流舍煤矿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切实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