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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 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2-07
赣安监管(办)字〔2018〕8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
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的通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安监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和检测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省安监局委托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于2017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全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比对基本情况
(一)比对项目。本次比对包含活性炭管中甲苯、水中砷、吸收液中二氧化氮共3个项目的测定,每个项目分1、2、3三个浓度水平,各水平检测两个平行样品。本次比对共计29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其中,江西宜春安帮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和抚州市东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家机构仅参加甲苯和二氧化氮2个项目比对,其余26家均参加了甲苯、砷、二氧化氮3个项目比对。
(二)参比实验室。参加本次比对的29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甲级资质1家,乙级资质22家,丙级资质6家。以上机构甲级和乙级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或已通过资质延续评审。6家丙级机构中,除南昌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尚在资质延续过程,其余5家丙级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三)比对结果。根据评定原则,参加比对的29家机构中,22家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2家综合评定结果为“基本合格”,2家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3家未予综合评定,具体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过程不规范。部分机构检测过程缺乏质量控制措施,无质控样品或加标回收率测定等记录;存在检测方法、溶液配制和样品处理记录与实际不符;存在比对结果报告单和检测报告结果与原始记录不相符,对仪器设备出具的原始数值未经说明直接修改等问题。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不完整、不规范。部分机构未提交检测报告;存在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全,缺乏样品处理、标准物质、标准溶液配制、质控样品等记录,未提供原始谱图,样品流转信息记录不全,计量单位有误,部分原始记录划改未签名/盖章等问题。
各机构存在的问题具体见附件4。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针对此次比对中存在的“不合格”项和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整改落实到位,形成书面整改材料于2018年3月30日前报送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
(二)规范技术服务过程、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检测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强检测人员的技能训练,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规范实验室内部管理,完善质量控制措施,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严把实验室质量管理;完整、规范地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并按要求保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强机构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查处,同时将有关情况抄报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
附件:1.2017年全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结果
评定原则和比对样品标准值
2.2017年度全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结
果汇总表
3.2017年全省各参比实验室检测结果汇总表
4.2017年全省职业卫生检测能力实验室间比对问题
汇总表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