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石塘八角亭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1-01-2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铅山县石塘八角亭加油站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石塘八角亭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简 介: |
|
铅山县石塘八角亭加油站是从事成品油经营单位,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石塘镇八角亭,站内分为加油区、油罐区、站房区;加油站设2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容量为7m³的0#柴油储罐1个、8m3的92#汽油储罐1个,储罐总容量为15m3,按柴油储罐折半计算,折算总容量为11.5m3,为三级加油站。该站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赣饶监管经字[2017]1117139号,有效期为2018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04日,法定代表人为余良倪,经营方式为零售,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 |
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罗沙浪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王波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王波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12.04-2021.01.27;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 |
评价报告: |
|
1、该加油站为成品油零售企业,属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加油区(经营)和储油罐区均未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的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该加油站危险度评价,储油罐区为低度危险;加油站安全现场检查表符合要求。
3、该加油站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油罐区和卸油作业和加油区作业为一般危险和稍有危险,平时作业过程中应当注意重点加强对油品储罐区、加油区的汽、柴油危险物质的严格控制,注重日常安全管理。
4、加油站安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油站进行了整改。加油站现场安全条件经整改后符合要求。
5、该加油站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该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可以满足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需要。
综合所述:铅山县石塘八角亭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的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1.0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