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赫信化学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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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赫信化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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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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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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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赫信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8日,位于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主要经营范围是林产化学品、精细化学品及天然精油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公司于2009年设立的5000t/a芳香化学品、20t/aCO2超临界萃取天然精油(未建)项目,在2009年10月29日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设立审查文件,于2010年8月13日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文件,于2010年9月6日正式开始建设,于2011年6月26日竣工后进行试生产,并于2012年4月23日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准的本公司(一期5000t/a芳香化学品的α-蒎烯、β-蒎烯、松油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公司根据市场产品质量提出的更高要求,对现有5000t/a芳香化学品中的松油醇产品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公司现有员工17人,其中:管理人员(含技术人员)5人,生产工人12人。公司成立有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环保部作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延期换证三年以来,主要对生产设施装置的101生产车间一、103结晶冷冻房、302锅炉房、304杂物间、308灌装车间等进行设计变更。以上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在2020年9月7日通过吉安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审查,并获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49号意见书)内容,是企业在近几年以来主要对个别配套生产装置及公用设施优化调整,总体生产规模及生产形式未发生根本的改变。
公司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均未发生改变。
现生产装置设施运行平稳,未发生一般以上任何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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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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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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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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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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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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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王 冠、苏睿劼、罗沙浪、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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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王 冠、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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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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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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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12.16;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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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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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江西赫信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268851851XH
法人代表:左鹏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占地面积:28220m2(约43亩)
生产规模:产品α-蒎烯2000t/a、β-蒎烯1000t/a、双戊烯200t/a
松油1000t/a、萜品油烯200t/a***
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12]0696
许可日期:2018年4月24日至2021年3月26日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分析,可以确定本公司生产中存在有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其他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中毒,火灾是本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本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中涉及有松节油、α-蒎烯、β-蒎烯、双戊烯、萜品油烯、磷酸、氢氧化钠、天然气(锅炉用)等,其中不涉及有剧毒化学品物质。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本公司中无易制毒化学品。
(3)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本公司无监控化学品。
(4)《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国家应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1号)的规定,本公司涉及有天然气(锅炉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三《关于公布首、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涉及有天然气(锅炉用)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赣安[2009]20号),本公司生产不涉有重点监管的典型危险工艺。
(8)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公司生产4个单元和储存4个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一)定性、定量评价结果
(1)安全检查表评价,公司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1)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法评价,在生产和储存设施场所的蒎烯生产精馏作业、松油醇生产配制作业、机修作业、储罐松节油罐区装卸作业、成品罐区作业、乙类仓库作业、副产品罐区作业、电气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单元等存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与窒息的危险程度为II级,一般危险;其余危险度均在I级以下,即属稍有危险的范畴,风险程度较低。
(2)通过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评价,锅炉可能出现有炉体破裂的爆炸故障风险等级属Ⅱ级,其他故障风险等级为Ⅲ级;变配电装置、变压器、高压油开关、隔离开关和配电屏的火灾或爆炸,电缆漏电故障属于Ⅱ~Ⅲ级,其风险程度为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
(3)采用事故树评价法分析,可知在设备触电伤亡事故的事故树最小割集为4个,最小径集为6个。只要采取十分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火灾、爆炸发生的概率是较低的,即顶上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造成的损失能为社会认可,未超出预定的目标值。从结构重要度来看:电流大小、通电部位、通电时间,未带防电的防护用具,身体与大地呈导通状态,身体接触设备等事件的结构重要度最大。
(4)通过危险度法评价,对原料罐区、成品罐区为高度危险,101车间为中度危险。
(5)通过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法评价,本公司的危险程度为总体来说较轻,其罐区和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暴露半径均在22.5m以上,发生事故可能威胁到相邻的厂房。
(6)通过采用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按其中一个200m3储罐着火计算,可能对相邻罐造成破坏;在储罐外壁27.1m范围内人员不应长时停留;在储罐外壁38.3m范围外是比较安全的区域。在使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得出该企业事故重大模拟后果,死亡半径25m,并在天然气锅炉区域出现多米诺效应半径2m的情况。公司应根据泄漏模式,尽可能完善本体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要求。
(7)定量风险法评价,根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风险基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的要求,该公司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计算距离为50m。
(8)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公司总体得82.1分,为Ⅲ级(黄色),属中度风险区域。
(二)安全生产条件
1、厂址与厂外居民区、公共设施、企业的间距
本公司所在地选址(2009年建厂)符合国家规划,与厂外公共设施、企业的防火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本公司厂址位于在已纳入吉水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范围内,符合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进行生产。
2、总平面布置
总图平面布置,厂内建筑、道路等总体上符合规范规定,基本满足防火距离要求。
3、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腐蚀环境采取了相应的防腐措施,总体上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工艺及设备、设施
本企业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工艺简单,设备、设施与工艺条件、内部介质相适应,安全设备、设施齐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机按要求选用了防爆或隔爆型电机。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符合规范的要求。
5、作业场所
作业场所设置相应消防供水系统,配备了相应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及防护用品,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基本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本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周边环境安全。选址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综合结果:本公司总平面布置、厂区道路安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生产采用成熟的工艺和设备,工艺设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运行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围。
(三)安全管理现状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应急预案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仓库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现场检查无违章现象。
3、本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本公司对生产贮存场所、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安全生产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公司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般性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工伤亡等各类事故。
三、安全评价结论
江西赫信化学有限公司延期换证三年以来,主要生产工艺、设施(除对个别配套生产装置及公用设施优化调整之外)的生产规模和生产形式未发生根本的改变,并且未发生一般以上任何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风险属可接受范围,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建议:
企业应对在近三年以来进行的个别(101生产车间一、103结晶冷冻房、302锅炉房、304杂物间、308灌装车间等)配套生产装置及公用设施优化调整的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内容,按照通过设计审查意见的要求执行。
公司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的要求,重新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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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