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1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
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0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水西园区冶金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龙文。经营范围包括液晶玻璃、液晶显示模块及背光、柔性线路板及周边配套产品的开发、生产;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1年11月,由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平方米AG玻璃生产线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1年12月,由贵州达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平方米AG玻璃生产线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24年6月,由江西赣安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完成了《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平米AG玻璃生产线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完成安全验收。一期验收包含了2#厂房3楼车间北侧约4000m2闲置区域内的年产100万平米AG玻璃生产线设备设施和蚀刻房、配料间、物料仓、切割房、检验房等功能区域,且项目用于储存氢氟酸、硫酸和硅氟酸的储酸房、污水处理站和配电房(2#厂房一楼)等均为一期验收前原有建构筑物。 本项目属于二期验收,为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在原有年产100万平米AG玻璃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产能规模不变,由原生产普通钠钙AG玻璃提升至车规级AG玻璃;新建一栋污水处理站。具体内容包括: ①新建一栋污水处理站,建设面积约3300m2,建成后满足总排污3000t/d的污水处理能力;新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对原污水处理站保留酸液储罐区,废弃系统处理功能。 ②新增一套污水处理系统装置、50台精雕机、6台丝印机及30余套配套设备。 ③在原项目《新增年产100万平米AG玻璃生产线》的基础上技术提升改造,使产品技术参数达到车规级标准(产品可达到光泽度145,粗糙度30nm)。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取得了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核发并出具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304-360702-07-02-921053;2023年5月,由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3年6月,由贵州达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了《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评审专家意见》。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规定,该生产项目行业分类:C3974显示器件制造。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2022年第8号)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氢氟酸、氟化氢铵、氢氧化钠,其中氢氟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规定,本项目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灼烫、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毒物危害、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有害因素。其中可能发生群死群伤、较严重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发生概率较高的危险因素是机械伤害、触电、灼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改)、《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企业应对改建项目应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与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符合性。 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对其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后,我中心组成评价组,多次深入建设项目现场实地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采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对该企业周边环境、总平面布局、生产装置运行及其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查找本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通过对本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掌握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与有害因素种类以及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估各单元的风险程度,在综合分析后对系统的安全状态做出评价结论。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钟搏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强、林大建、谢寒梅、钟搏、王波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郑强、钟搏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5年4月22日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
评价报告: | |
评价对象: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厂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装置、公用工程等。项目涉及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主体工程:2#厂房3楼(依托原有车间,新增设备主要布置在3楼南侧区域,布置隧道炉、丝印区域、CNC车间)。 2)仓储设施:储酸房(依托原有,存放氢氟酸、硫酸和硅氟酸)。 3)辅助设施:污水处理站(新建,内设配电室、维修间、化验室、危化仓(丙类,参照甲类管理)等);配电房(依托原有,2#厂房一楼)。 特别说明:生活办公、消防、给排水、道路运输、2#厂房其他工序等依托一期设施,本报告只做符合性描述,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 评价结论: 1、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水西园区冶金路7号,厂址选择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卫生防护距离和防火安全的要求,且交通方便。 2、厂址具备良好地质条件,不属于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泥石流、地震基本烈度6度及以上和地下矿藏开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区。 3、本建设项目不属于落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生产工艺安全。供水、供电、防雷防静电均能满足建设项目的要求。 4、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完善了“三同时”的安全设施验收。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健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了应急演练。 6、该企业在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安全验收评价组一致认为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的运行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项目符合安全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6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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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赣州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章贡水西车规AG玻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