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06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
简介: |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日,是由理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独资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公司厂址位于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占地面积约1633亩,法定代表人卫少琦,注册资本39770万美元。 公司已建设盐化工和氟化工装置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目前已建成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1万吨/年六氟丙烯装置、1.67万吨/年氟树脂装置、30万吨/年过氧化氢装置、4万吨/年氯化亚砜装置、20万吨/年聚合氯化铝等生产装置;配套的动力车间,公用工程设施(包括变配电系统、42500m3/h循环水装置、800t/h脱盐水、空压制氮装置、污水接收处理站、消防系统、通讯、控制室、中心化验室、仓库、各类罐区),集装箱、散杂货、化工等多用途码头泊位5个等。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安许证字[2015]0857号,有效期至2027年7月30日。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氟化工装置厂区前期已建成两套六氟丙烯(HFP)生产装置(706HFP装置六氟丙烯产能为3200t/a,706B HFP装置Ⅱ六氟丙烯产能为6800t/a,总产能六氟丙烯10000t/a,八氟环丁烷960t/a),两套生产装置于2019年5月13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赣应急危化项目审字[2018]2033号)。706HFP装置于2021年安全竣工验收,正式生产4年多,706BHFP装置Ⅱ于2023年11月安全竣工验收,正式生产2年多。 企业根据发展需要,拟扩建1套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装置,产能为10000吨/年六氟丙烯(联产1000吨/年八氟环丁烷)。生产工艺技术方案沿用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前期706HFP装置的成熟工艺,该装置2014年投产的2000吨/年六氟丙烯(单管的小炉子5套)及改造后于2021年扩产为3200吨/年六氟丙烯(5根炉管的大炉子1套,单管的小炉子3套),主要反应设备为裂解炉中的反应炉管。本次扩建10000吨/年六氟丙烯装置(设备额定产能9600吨/年,设备为6根炉管的大炉子4套),单管产能均是400吨/年,裂解反应主要反应装置为裂解炉的炉管。裂解炉为扬州纽兰德新型电热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其中的炉管直径48mm、厚3mm、长20000mm,本项目工艺流程已经过前期装置验证,属于成熟工艺经实践充分验证,本项目裂解炉依旧拟采购自扬州纽兰德新型电热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裂解炉,炉管不变,直径48mm、厚3mm、长20000mm,扬州纽兰德新型电热电气有限公司针对原5根炉管进行改造,新增1根同规格炉管,采用6根炉管,设备厂家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设备改动完成后,按化工设备安全验证规范开展了全流程测试与试运行,结果如下:电气系统测试(含绝缘电阻测试、空载试运行、负载试运行)、炉管运行性能测试(含升温速率测试、温度均匀性测试、热效率测试)、安全联锁与防护测试(含急停按钮测试、超温超压联锁测试)、连续稳定性验证等,验证结论为上述测试均合格,连续运行稳定,安全可靠性符合使用要求。具体见附件厂家出示的设备安全可靠性说明。 该项目在瑞昌市码头镇经济发展局进行了备案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日,项目统一代码为2508-360481-04-01-986860。 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拟建地点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位于2024年5月9日赣工信石化字[2024]24号公布的《关于公布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等5个化工园区认定结果的通知》中的“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化工园区)规划的四至范围内。该化工园区用地面积709.92公顷,东至瑞码快速通道以西约五百米,南至中小企业园北路和发展三路,西至梁公大道,北至长江大道以南约一公里,安全等级为D级,本项目拟建位置四至范围见报告附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该项目也不属于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江西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的建设项目。根据《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17]507号)“(一)严格落实国家“1公里”限值政策。除在建项目外,长江江西段及赣江、信江、抚河、饶河、修河等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严控在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该项目生产储存装置及配套设施(301总配电所、706C4装置配电室、450A循环水站、223有机氟装置脱盐水站、污水处理站Ⅰ、有机氟空压制氮站、706C3冷冻站、600A控制综合楼内厂区中央控制室、706C5装置机柜间、厂区蒸汽总管道上的预留口、初期雨水池等)均距离长江最近处1km外,因此,该项目符合赣工信石化字[2017]507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原辅材料为四氟乙烯、甲醇、氧化铝、硅胶,产品六氟丙烯、八氟环丁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物八氟异丁烯、八氟正丁烯、氟化氢、全氟丙烷,存在于混合气体和粗产品内,含量较低。氟化氢经氧化铝吸附后变成氟化铝,再经过滤器过滤,危废处置。八氟正丁烯、八氟异丁烯等经过甲醇吸收反应成低毒的氟醚,然后送去焚烧装置(利用已验收的708焚烧处理装置)焚烧。工艺冷冻系统冷冻剂用R22(一氯二氟甲烷)、工艺置换用气为氮气(压缩的)、柴油发电机用柴油。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辨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四氟乙烯、甲醇、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HFP)、八氟异丁烯、八氟正丁烯、氟化氢、全氟丙烷、氮气(压缩的)、R22(一氯二氟甲烷)。该项目的产品六氟丙烯、副产品八氟环丁烷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建成后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项目涉及危险工艺裂解工艺。该项目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该项目的评价对象为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可研报告中所指定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路线等。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生产装置(706C HFP主装置、706C1裂解室、706C2压缩机间、管廊)、存储设施(191E成品罐区)、102餐厅、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706C4装置配电室、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706C3冷冻站、供气系统、初期雨水池、三废处理、消防系统等。 项目组根据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本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由委托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项目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 |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香港、王冠、李景龙、谢寒梅、黄伯扬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黄香港、王冠、李景龙、谢寒梅、黄伯扬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檀廷斌、周红波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5年8月7日等进行现场勘查等 | ||
评价报告: | |||
根据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签订的安全评价委托书、技术服务合同、建设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该项目的评价对象为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内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路线等。 本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具体如下: 1)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2)工艺生产装置:706C HFP主装置(新建、甲类)、706C1裂解室(新建、甲类)、706C2压缩机间(新建、甲类)、管廊(新建); 3)存储设施:191E成品罐区(扩建,原有4个110.74m3六氟丙烯储罐,本次扩建新增4个110.74m3六氟丙烯储罐,并把另外原有8个110.74m3的旧储罐改储存介质(原储存R32装置的二氟甲烷),改为6个储存六氟丙烯,2个储存八氟环丁烷,戊类)、165仓库(丙类,依托,储存氧化铝、硅胶); 公用辅助工程:706C4装置配电室(新建,丙类)、706C3冷冻站(新建,丙类)、706C5装置机柜间(新建、抗爆结构、无人值守、丁类)、初期雨水池(新建,丁类)、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新建)、708焚烧装置(依托,丁类,本次依托焚烧残液、废气,企业拟改造进行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给排水系统、供热系统、三废处理(废水、固废等)、消防系统、供气系统等依托厂区前期设施。 本项目依托的设施,本报告主要进行满足性分析评价。 5)办公场所:102餐厅(新建),其余依托前期已有办公场所。 该项目厂外物料运输、职业危害及环境保护等均不在评价范围内。评价依据主要采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行业标准。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涉及的仓储等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本报告是在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内容,并由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委托方在项目评价组出具报告后,若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变更建设地址的,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造成系统的安全程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报告将失去有效性。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估过程略 9.1.1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辨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四氟乙烯、甲醇、R22(制冷剂)、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八氟正丁烯、氟化氢、全氟丙烷、氮气(压缩的)、柴油。 产品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该项目的中间产物八氟异丁烯属于剧毒品,直接和甲醇生成为氟醚,氟醚再作为残液焚烧处理。 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该项目的八氟异丁烯属于第二类监控化学品,该项目的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环丁烷等属于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该项目涉及的氟化氢、氟化合物(四氟乙烯、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八氟异丁烯、八氟正丁烯、全氟丙烷)属于高毒物品。 该项目涉及的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 3)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四氟乙烯、氟化氢、甲醇。 4)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裂解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储存装卸单元危险性分析:罐区(191E成品罐区)子单元在贮存、装卸过程中,其主要危险是中毒、窒息、容器爆炸、车辆伤害、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冻伤等。中毒窒息和容器爆炸危险等级为Ⅲ级,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车辆致害、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冻伤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在严格危险化学品罐区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仓库(165仓库)子单元存在火灾、触电、车辆伤害等潜在事故因素。仓库火灾、触电、车辆伤害危险等级为II级。 生产装置单元(706C HFP主装置、706C1裂解室、706C2压缩机间)主要危险是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触电、机械致害、物体打击、灼烫、噪声等。火灾、可燃气体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危险等级为Ⅲ级,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高处坠落、触电、机械致害、物体打击、高温灼烫、噪声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在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电气单元的触电、火灾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目前配套的安全设施日趋完善,隔离开关、继电器等功能齐全,具有“五防”功能的配电柜已普遍使用。因此,采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选用适当的防护装置及控制措施,按对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要求进行选型并按规范安装,按标准、规范的要求敷设输供电线路,本单元自身运行的安全是可行保证的。 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控制系统错误、控制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应按照国家、行业法规、标准等从设计、制造、施工、管理各方面进行规范,避免触发事件引发事故。 给排水单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淹溺、中毒、窒息、机械致害;淹溺、中毒、窒息、机械致害危险程度为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热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高温灼烫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空压供氮子单元中,存在物理爆炸、窒息;物理爆炸、窒息危险等级均为Ⅱ级临界的,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冷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低温冻伤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通过危险度分析,该项目706C HFP主装置、706C1裂解室、706C2压缩机间、191E成品罐区、708焚烧装置的危险分值在16以上,属于高度危险。706C3冷冻站的危险分值6,属于低度危险。 8)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该项目不涉及爆炸物、涉及的易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其设计最大量与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小于1,但企业原有装置存在上述情况,故本项目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进行该公司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定量计算结果: (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等值线东侧超出厂区围墙1200m,南侧超出厂区围墙530m,西侧超出厂区围墙729m,北侧超出厂区围墙365m。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及周边其他非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情况,该等值线范围内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等值线东侧超出厂区围墙115m,南侧超出厂区围墙40m,西侧超出厂区围墙20m,北侧未超出厂区围墙。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及周边其他非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情况,该等值线范围内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和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等值线东侧超出厂区围墙25m,南侧、西侧、北侧未超出厂区围墙。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及周边其他非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情况,该等值线范围内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和二类防护目标及三类防护目标。 从个人风险分析效果图中得出,可容许个人风险等值线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社会风险分析:本项目社会风险曲线在容许范围。 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东侧厂区围墙外1200m,南侧厂区围墙外530m,西侧厂区围墙外729m,北侧厂区围墙外365m。经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多米诺分析情况:该项目四氟精馏塔、四氟缓冲槽、四氟减压槽、六氟丙烯储罐、八氟环丁烷储罐、空气缓冲罐等发生多米诺效应的影响区域不会延伸至厂区以外,均在厂内。本项目四氟精馏塔发生管道完全破裂时云爆时,其多米诺半径32m,会引起多米诺半径范围内的周边生产设备发生多米诺效应事故。该公司应对多米诺影响范围内的设备加强管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计算本项目装置的重大事故后果。本项目四氟缓冲槽发生容器大孔泄漏、闪火:静风,E类等灾害模式时,其死亡半径最大,为84m;六氟丙烯储罐发生容器大孔泄漏、中毒扩散:4.9m/s,C类,死亡半径为60m,重伤半径为78m,轻伤半径为90m。根据事故后果的半径范围,周边企业的建筑未纳入重大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的死亡半径、重伤半径、轻伤半径范围。 9.1.2 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该项目中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氟化氢、甲醇、四氟乙烯。 应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 2)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有:剧毒品(八氟异丁烯)、有毒物(氟化氢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四氟乙烯、甲醇)。 在生产过程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接触,因此,企业应对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的各种原因引起重视及有效避免作业人员健康危害。 9.1.3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该项目属于有机氟化工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该项目也不属于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江西省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瑞昌市码头镇经济发展局进行了备案登记,项目统一代码为2508-360481-04-01-986860,符合项目备案有关规定,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 该项目位于2024年5月9日赣工信石化字[2024]24号公布的“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规划的四至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项目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在项目建设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对周边区域的不良影响,必须实行“三同时”国家环保法规,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处理措施正常运行,以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项目的总体布局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周边居民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 4)自然危害因素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无不良影响。针对极端的自然有害因素,该项目初步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5)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645号修订)第十九条检查,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与八大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要求。 该项目物料运输量较大,如果存在道路运输车辆连锁火灾、爆炸,车辆设备受损及人员中毒、伤亡,周边道路堵塞,甚至有造成环境污染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发生的可能。 该项目投产后公司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四氟乙烯、甲醇等)、剧毒物品(八氟异丁烯)及其他危险物质的管理,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将本单位应急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6)本项目安全管理依托理文化工现有的安全管理系统,新增部分员工和管理人员。该公司已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准许上岗,本项目建设前,建设单位按《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完善本项目的相关情况。 9.1.4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方案沿用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706HFP装置的成熟工艺,该工艺先后应用于2013年建设的2000吨/年六氟丙烯装置(单管的小炉子5套)及2021年扩产为3200吨/年六氟丙烯装置(5根炉管的大炉子1套,单管的小炉子3套),主要反应设备为裂解炉中的反应炉管。本次扩建10000吨/年六氟丙烯装置(6根炉管的大炉子4套,设备额定产能9600吨/年),单管产能均是400吨/年,裂解反应主要反应装置为裂解炉的炉管。裂解炉为扬州纽兰德新型电热电气有限公司生产,其中的炉管直径48mm、厚3mm、长20000mm,本项目依旧拟采购自扬州纽兰德新型电热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裂解炉,炉管不变,直径48mm、厚3mm、长20000mm,且扬州纽兰德新型电热电气有限公司针对原5根炉管进行改造,新增1根同规格炉管,采用6根炉管,设备厂家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设备改动完成后,按化工设备安全验证规范开展了全流程测试与试运行,进行了设备安全可靠性说明,且前期706HFP装置已投产运行多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艺可靠性经实践充分验证。 2)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均拟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企业;装置中各设备选型均经比较,节能、安全;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对于危险工艺裂解(裂化)工艺,采用DCS系统对生产进行控制,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程序控制和远程操作,均设置安全联锁。而且联锁运行的设备,均在设备附近设就地开关,以便事故时及时停车,并拟设置SIS系统。配有UPS不间断电源。 该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装置及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该拟采用的主要配套、辅助工程有:供热、供配电、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供排水、消防、空压制氮、制冷、电讯、通风等,均考虑了生产的需要,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9.1.5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该项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要求,与周边建构筑物、生产装置等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以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前应根据地质资料和工程的要求,进行生产装置及其平台的荷载计算。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对所有建筑、设备、设施等的基础采取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物、生产装置产生危害。新建的建构筑物基础根据地质勘探结果选择持力层。 3)本项目706C HFP主装置、706C1裂解室、706C2压缩机间、706C5装置机柜间、管廊等应划为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应提高一度。 4)项目建筑物结构除考虑本身动、静载荷外,还应考虑当地的风载、雪载影响,应考虑大风、高温、冰雪等自然条件影响,设置可靠的防风、防冰雪设施、措施。 5)该项目中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氟化氢、甲醇、四氟乙烯。应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要求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 6)企业及设计单位根据前期装置生产情况,根据前期装置的安全操作条件,从工艺设计、仪表控制、报警与紧急干预(安全仪表系统)、物料释放后的收集与保护,厂区和周边区域的应急响应等方面提出更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仪表系统。 7)本项目生产工艺四氟乙烯和八氟环丁烷热裂解制得六氟乙烯(HFP)等,属于典型的危险化工工艺裂解(裂化)工艺。在设计阶段应进行HAZOP分析,分析过程应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中关于裂解(裂化)工艺的要求进行分析,根据分析需要采取建议措施,并在安全设施设计中予以采纳。 8)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等要求设置相应的自动化控制措施。 9)针对本项目涉及的产品六氟丙烯可能产生的自聚,采用添加阻聚剂,减少存放时间,在反应过程中通过降低温度、增加稀释物、减少在反应器中的停留时间,控制酸度,严格控制水分和氧气含量并适当的加入阻聚剂等来控制自聚。六氟丙烯在储存过程中,设置低温冷冻水,并应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生产,减少贮存时间。 10)生产装置区应设置消防水炮。 11)氮气等公用工程管线上应设置手阀和止逆阀,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串至公用工程系统。 12)严禁将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并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几种气体混合排放。 13)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本项目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防爆等级拟选不低于ExiaIIBT4。 14)根据《剧毒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公司应设置保卫值班机构,24h有人值守和定期巡查,值守人员应每两小时对存放场所周围进行一次巡查,建立剧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习。由于本项目剧毒品最后经过处置,处置后进行焚烧处理,对现场涉及剧毒品的场所设备拟设置专人负责保管及实施五双管理,阀门设置防破坏装置,阀门上锁。周围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人侵报警系统、出人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等。 15)本项目建成前,建设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等。 16)项目装置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的要求,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 17)本项目706C5装置机柜间独立设置,采用抗爆结构,无人值守。另依托利用既有控制室(位于600A控制综合楼),项目在设计建设前,根据600A控制综合楼周边装置的实际情况,如果发生间距改变或装置改变操作条件、设备规格发生变化、储存物料种类等发生改变以及装置周边发生改变或设计标准发生改变时,则需要重新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对其进行爆炸安全性评估,并根据《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GB/T50779-2022的要求进行结构检测、可靠性鉴定和抗震能力鉴定,以满足抗爆要求。控制室内不得安装可燃液体的在线分析一次仪表。 18)该项目需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员工总数的2%,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六氟丙烯项目安全条件、厂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 |||
提交时间: | 2026.5.6 | ||
现场工作照片:
从左向右:檀廷斌(过程控制负责人、现场勘查)、黄香港(项目负责人、现场勘查)、企业陪同人员、周红波(技术负责人、现场勘查) | |||
0046(已排)-理文六氟丙烯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报批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