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田南兴发采石厂露天开采改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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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田南兴发采石厂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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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安市田南兴发采石厂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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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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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田南兴发采石场(以下简称:兴发采石场)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田南镇陈村,成立于2003年08月0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60983L134396642,为个体经营,经营者为陈菊平,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采矿许可证号为C3609832009077120027394,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
企业于2021年10月编制了《高安市田南兴发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01月11日网站公示信息,因兴发采石场提交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中,由湖南科大广通能源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5月提交的《高安市田南兴发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印章与评价公司同时期使用的法定印章不一致(经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注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兴发采石场欲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重新履行“三同时”程序。因此兴发采石场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于2022年2月组织评价组到现场进行了考察,收集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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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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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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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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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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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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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许玉才、倪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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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管自强、戴磷、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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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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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纪鹏、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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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2年2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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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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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及其配电系统属于利旧工程;排土场的位置与设计的排土场的位置相符。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矿山总平面布置、开拓运输、采剥作业、矿山电气、防排水、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辨识等7个方面的51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2项无关项,不符合项有1项,不符合项占检查项总数的2.0%,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高安市田南兴发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项目如能在下步设计中采纳评价机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且认真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则高安市田南兴发采石场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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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