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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d一窑四线光伏玻璃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0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1000t/d一窑四线光伏玻璃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

简介:

安全预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0113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敬权

经营范围: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玻璃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发布,第77号修改)等关于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实现建设项目生产人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1000t/d一窑四线光伏玻璃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吕红转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吕红转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吕红转、谢寒梅黎余平、占伟、罗沙浪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吕红转、姜萌萌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2.5

主要任务:1000t/d一窑四线光伏玻璃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t/d一窑四线光伏玻璃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冬莲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建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内

项目投资:67881万元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九江润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图设计单位: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年产光伏玻璃5767m2

项目建设内容:

该公司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82737.5m2本次改建设的项目利用原有101车间东侧部分改造建设102车间,项目车间占地面积1682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增窑炉并建设年产5767m2光伏玻璃的生产线条;

2本项目在厂区空地新建硝酸钠仓库、原料堆场、氨水罐区、变电所

3建主体工程:102车间

4新建贮运工程硝酸钠仓库、原料堆场;

5、新建公辅工程:循环水站、变电所、空压站、脱硝除尘系统。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监控化学品辨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剧毒化学品辨识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2015]5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高毒物品辨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硝酸钠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的规定,本项目天然气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号的内容,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淹溺、高温与热辐射、粉尘、噪声及振动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触电、淹溺粉尘、高温与热辐射为主要有害因素;噪声、振动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

三、评估结论:

本项目选择国内、外较为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设备,方案可行。但应根据本安全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在初步设计中进行改正和补充,以保证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职业安全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根据“三同时”要求,本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应通过专项审查。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应根据《可研》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本评价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设计、施工,本项目投产后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符合安全条件审查要求。

 

提交时间:

2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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