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石膏新材料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0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乐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40万吨石膏新材料项目安全预评价 |
简 介: | |
江西乐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注册成立,座落于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高新技术产业园B-14地块三,专业从事于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江西乐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石膏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5年2月20日取得江西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412-361181-04-01-993102)。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年产40万吨石膏新材料生产线(包括石膏基砂浆、超细硫酸钙生产线)等。本项目预算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0万元。该项目拟定员20人。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无水石膏粉、β石膏粉、玻化微珠、砂、水泥、钙粉、天然气及柴油(叉车用)等,产品有石膏基砂浆及超细硫酸钙。该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天然气及柴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年)第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改)等法规规定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 受江西乐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年产40万吨石膏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2024年12月对企业现场进行了踏勘,并对类似项目进行了类比调研。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郑强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郑强、朱世斌 |
报告审核人: | 王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郑 强、王海波、王 冠、谢寒梅、王书杰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郑强、朱世斌 |
技术专家: | 朱世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王冠、郑强、朱世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4.10 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该建设设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77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潜在的危险在采取可研中提及的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再采用该预评价提出的相应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江西乐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石膏新材料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5.4.1 |
1、江西乐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石膏新材料项目预(终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