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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江 西 省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江 西 省 消 防 安 全 委 员 会

 

 

 

赣安委字〔2017〕14号

 


 

 

关于印发《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省电气火灾多发,据省消防部门统计,自20112016年,共发生电气火灾1.3万起,造成102人死亡、2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约2.82亿元,起数占比33.3%,亡人数占比38.5%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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