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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召开国务院安委会 第七巡查组安全生产巡查情况反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3
赣安〔2017〕15号
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召开国务院安委会
第七巡查组安全生产巡查情况反馈会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工作安排,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6月26日上午召开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安全生产巡查情况反馈会,届时省政府主要领导将出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6月26日上午8:30-9:30。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主会场:设在省行政中心会议中心西二楼第三会议厅。参会人员为: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公安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总工会、省发改委安排分管负责人)。
(二)市、县(区)分会场:设在当地政务信息网视频会议室。参会人员为: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政府认真组织好各地会务工作,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到会,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请假,请按程序报批。
(二)请将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不带助手)、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的各设区市政府负责同志名单,于6月23日12时前传真至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博、洪雷;联系电话:0791-85257022、85257130(传真);邮箱:bgs@jxsafety.gov.cn。
(三)请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参加会议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附件: 1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名单
2.报名回执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