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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 省防总成员紧急部署做好关键时期防汛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6
江 西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汪少舟
等级 特急·明电 赣安办明电〔2017〕11号 赣机发 号 |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
省防总成员紧急部署做好关键时期防汛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月以来,我省出现多次强降雨过程,特别是下旬的降雨过程强度大、范围广、时间长,致灾性强,当前已进入今年防汛的关键时期。6月24日上午,省防总决定启动防汛Ⅲ级响应,并召开成员紧急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部署当前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为认真贯彻省防总部署,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强化认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
1.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迅速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形势的严峻性,立即对Ⅲ级响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紧急部署和安排。
2.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在当地防总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安排力量迅速投入防汛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加强隐患治理,加强信息报送,做到人员到岗、工作到位。
3.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迅速发布雨情水情信息和预警预报,提醒辖区内或者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投入防洪抢险之中。
二、强化巡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检查整改防范次生事故
1.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前期已排查治理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复查,推动整改到位。
2.各级安监局要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八大行业的企业,加强对井下防排水以及矸石山、尾矿库、尾沙坝、危险品库区、成品库、药料库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以及临水临崖厂区厂房(工房)的全面巡查,存在危险的要立即组织排险除险,紧急情况下要立即撤人。
3.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交通运输、学校等单位的巡查检查,加强对临时围堰、临时筑岛等大型临时结构、大型机械设备的加固排险,及时清除河道内影响泄洪的临时设施、余土、构建物。
三、强化措施,严格落实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度汛保障
1.煤矿、地下矿山发现井下透水、停电,露天矿山及采石场发现有高陡边坡坍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征候,尾矿库发现有漫坝溃坝险情时必须停产撤人。
2.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现内涝险情时要果断转移相关物资,发现防雷设施损坏时要及时予以修复。油气管道企业发现水毁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漏时要果断关闸。
3.要加强中小河流、水库山塘、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的重点防守,防止次生灾害。
四、强化值班,切实做好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工作
1.各矿山、危化等应急救援单位包括煤矿防排水站要对防汛物资进行再检查,确保量足质优;对防汛设备进行再调试,确保性能可靠;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再动员再培训,确保拉得出用得上。
2.各级安委会及成员单位要加强当前关键时期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确保通讯、信息畅通。
3.各级安委办要加强当前安全防范信息报送,从即日起至Ⅲ级响应结束,每天17时以前向上级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情况。
特此通知。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