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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国家煤监局检查组对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01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赣安监管煤字〔2018〕105号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国家煤监局检查组对我省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产煤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按照国家煤监局统一部署,10月10日至10月21日,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二组对我省部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进行了抽查。为认真督促整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抽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省、市、县三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通过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核的方式, 对我省10处标准化达标煤矿(2处二级达标煤矿,8处三级达标煤矿)的标准化工作分11个专业进行了抽查。经抽查,全省2处二级达标煤矿和5处三级达标煤矿达到原有标准化等级, 3处三级达标煤矿被撤销等级。抽查的10处煤矿中,检查组共发现807个具体问题和隐患,其中7处抽查达到原有标准化等级的煤矿中,有4处煤矿因问题和隐患较多,检查组建议此4处煤矿停产整改。
此次抽查暴露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低、技术管理薄弱、现场管理差、灾害防治还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低。全省现有132处煤矿中,达标煤矿103处。达标煤矿中,101处为三级达标煤矿,仅2处为二级达标煤矿,全省没有一级达标煤矿。被抽查的10处煤矿中,3处被撤销等级,撤销的比例到达30%;其余7处煤矿中,除江西煤业集团公司流舍煤矿、江西煤业集团公司白源煤矿外,其他5处煤矿检查得分皆比等级最低标准高出不到2分,处于保级的边缘。
(二)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大部分小煤矿对标准化建设重要性认识模糊,没有将标准化建设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日常工作贯穿全过程,而是作为应付发证、检查的一种手段,因而自评自纠、动态达标工作不认真,工作水平相对国有煤矿差距较大。部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树立不牢,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精准确、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少数煤矿甚至走过场。
(三)技术管理薄弱。部分煤矿没有配齐采、掘、机、运、通、地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如丰城市平安煤矿总工程师兼瓦检员、机电矿长兼电工、安全矿长兼安全员,吉水县石莲矿业有限公司没有配备采煤、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大部分被抽查煤矿存在作业规程编制不符合实际、未按规定审批、复审时间不符合要求、无贯彻记录等诸多问题。部分煤矿图纸不规范,如上栗黄冲煤矿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缺往年采掘采空区填绘、图纸内容填绘不全、注记与图例不符等问题。
(四)现场管理差、隐患问题多。检查组发现的807个具体问题中,一是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较多,如流舍煤矿工作面切顶线侧、回顺超前支护单体、运顺超前支护上帮侧单体无防倒措施,萍乡市五陂煤矿回风顺槽超前支护单体支柱防倒装置不全、存在失效支柱和偏差支柱;二是运输管理问题多,如湘东区荷尧横岭煤矿井下37台矿车采用非标准连接件,行人、运煤共用巷道缺少躲避硐室等,丰城市平安煤矿采用主副井同时提升原煤、运送人员;三是机电设备管理不严,如丰城市平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多处失爆,吉水县石莲矿业有限公司井下30台电气设备失爆,-320一处盲巷内有电气设备。
(五)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存在较大差距。部分被抽查煤矿水文地质基础工作薄弱,防治水图件不全,周边积水情况未摸清,如吉水县石莲矿业有限公司未对周边采空区、地表水库积水情况进行普查、分析和统计,矿井充水性图内容不全,个别缺探水线、警戒线标绘;丰城市腾达煤矿对上覆6个小煤窑开采及水文地质情况掌握不清,上栗县黄冲煤矿对曾有5处地点与本矿井贯通过的已关闭的萍矿集团黄冲矿和鸡冠山乡煤矿、上部老窑的积水量、涌水量说明简单、不够详细。
(六)煤矿“三量”管理不规范,部分煤矿采掘严重失调。如丰城市平安煤矿回采煤量不符合“三量”规定,萍乡市五陂煤矿“三量”计算台账内容不规范;莲花县安里煤矿因无正规工作面(即煤矿没有回采煤量,属采掘严重失调的重大隐患)被撤销等级。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这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全省煤矿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全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整改,督促整改落实抽查发现问题。抽查煤矿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要督促煤矿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全矿或区域停产,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被撤销等级的3处煤矿,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下达撤销等级文件和责令停产的执法文书,并报省安监局。
(二)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全省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此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对本企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备、煤矿 “三量”情况、煤矿技术管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矿井范围及周边积水情况、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机电运输设备管理等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规定及国家要求,切实防范事故,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严格标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检查。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安监煤字﹝2018﹞100号)要求,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开展检查并严格执法,重点检查煤矿动态达标和持续达标情况,对发生事故、证照过期失效、“三量”不达标导致采掘接续紧张、无正规回采工作面、采用木支护、未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积水情况,以及未配备负责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质测量各专业专职技术人员等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达标基本条件的煤矿,要坚决撤销其标准化达标等级,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煤矿,坚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淘汰退出。请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检查情况表(表格格式见附件)报省安监局煤监处,联系人,游启,联系电话:(0791)85257187。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检查情况表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
2018年10月30日